訊號是在行車、調車工作中,對乘務人員和與行車有關人員指示執行條件而規定的物理特徵符號。
鐵路訊號是對鐵路行車或調車有關人員發出的指示執行條件的命令,與此有關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鐵道部批准的訊號顯示進行工作,任何單位、個人都不得違反或作出其他解釋。
訊號顯示是訊號的顯示方式、顯示含義和使用方法的統稱。
以下解釋適用於半自動閉塞、自動閉塞和三顯示自動閉塞。
1、一個綠色燈光――准許列車按規定速度經正線透過車站,表示出站及進站訊號機在開放狀態,進路上的道岔均開通直向位置。
說明:進直出直,進路上列車訊號機均在開放狀態,透過車站。
2、一個黃色燈光――准許列車經道岔直向位置,進入站內正線準備停車。
說明:進直出彎。只要發車進路經過道岔側向,不論道岔號(轍叉號)是多大,進站訊號機均顯示黃燈。
3、兩個黃色燈光――准許列車經道岔側向位置,進入站內準備停車。
說明:經轍叉號18號以下道岔的側向接車,不論次一架訊號機開放與否,進站訊號機均顯示兩個黃燈。
4、一個黃色閃光和一個黃色燈光――准許列車經過18號及其以上道岔側向位置,進入站內越過下一架已經開放的訊號機,且該訊號機的進路經道岔的直向或18號及其以上道岔的側向位置。
說明:圖中帶圈道岔是指18號及其以上道岔必須是18號及其以上道岔,顯示黃閃、黃時,必須同時滿足下條件:
――接車進路開通側向位置的道岔必須是18號及其以上道岔;
――發車訊號機在開放狀態;
――發車進路上道岔均開通直向位置,或開通側向位置的道岔必須是18號及其以上道岔。
5.一個紅色燈光――不準列車越過該訊號機。
6、一個綠色燈光和一個黃色燈光――准許列車經道岔直向位置,進入站內越過下一架已經開放的接車進路訊號機準備停車。
說明:下一架接車進路訊號機(或接發車進路訊號機)顯示一個黃燈,注意下一架正線上的進路訊號機應設成接車性質的訊號機。
7、進站及接車進路色燈訊號機的引導訊號顯示一個紅色燈光及一個月白色燈光――准許列車在該訊號機前方不停車,以不超過20km/h速度進站或透過接車進路訊號機,並須準備隨時停車。
訊號是在行車、調車工作中,對乘務人員和與行車有關人員指示執行條件而規定的物理特徵符號。
鐵路訊號是對鐵路行車或調車有關人員發出的指示執行條件的命令,與此有關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鐵道部批准的訊號顯示進行工作,任何單位、個人都不得違反或作出其他解釋。
訊號顯示是訊號的顯示方式、顯示含義和使用方法的統稱。
以下解釋適用於半自動閉塞、自動閉塞和三顯示自動閉塞。
1、一個綠色燈光――准許列車按規定速度經正線透過車站,表示出站及進站訊號機在開放狀態,進路上的道岔均開通直向位置。
說明:進直出直,進路上列車訊號機均在開放狀態,透過車站。
2、一個黃色燈光――准許列車經道岔直向位置,進入站內正線準備停車。
說明:進直出彎。只要發車進路經過道岔側向,不論道岔號(轍叉號)是多大,進站訊號機均顯示黃燈。
3、兩個黃色燈光――准許列車經道岔側向位置,進入站內準備停車。
說明:經轍叉號18號以下道岔的側向接車,不論次一架訊號機開放與否,進站訊號機均顯示兩個黃燈。
4、一個黃色閃光和一個黃色燈光――准許列車經過18號及其以上道岔側向位置,進入站內越過下一架已經開放的訊號機,且該訊號機的進路經道岔的直向或18號及其以上道岔的側向位置。
說明:圖中帶圈道岔是指18號及其以上道岔必須是18號及其以上道岔,顯示黃閃、黃時,必須同時滿足下條件:
――接車進路開通側向位置的道岔必須是18號及其以上道岔;
――發車訊號機在開放狀態;
――發車進路上道岔均開通直向位置,或開通側向位置的道岔必須是18號及其以上道岔。
5.一個紅色燈光――不準列車越過該訊號機。
6、一個綠色燈光和一個黃色燈光――准許列車經道岔直向位置,進入站內越過下一架已經開放的接車進路訊號機準備停車。
說明:下一架接車進路訊號機(或接發車進路訊號機)顯示一個黃燈,注意下一架正線上的進路訊號機應設成接車性質的訊號機。
7、進站及接車進路色燈訊號機的引導訊號顯示一個紅色燈光及一個月白色燈光――准許列車在該訊號機前方不停車,以不超過20km/h速度進站或透過接車進路訊號機,並須準備隨時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