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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龐大的國家機器運轉需要錢,保障國家和社會各項事業發展需要錢,各類資源的價格只漲不降,所以稅只能越來越重,儘管稅目稅種看起來減少,有的並稅。“黃宗曦定律”揭示的只是一種現象,它所反映的規律恰恰是稅賦制度的本質,只要有國家有政府有軍隊存在,這條規律永遠存在不滅。
如此龐大的國家機器運轉需要錢,保障國家和社會各項事業發展需要錢,各類資源的價格只漲不降,所以稅只能越來越重,儘管稅目稅種看起來減少,有的並稅。“黃宗曦定律”揭示的只是一種現象,它所反映的規律恰恰是稅賦制度的本質,只要有國家有政府有軍隊存在,這條規律永遠存在不滅。
美國總統富蘭克林有一句名言,世界上有兩種東西永遠逃不掉:死亡和稅。說到稅款,在中國歷史上有一條歷朝歷代都逃不開的神定律:黃宗羲定律。
黃宗羲像
“黃宗羲定律”是由明末清初大思想家黃宗羲總結,當代思想家清華大學教授秦暉加以系統研究和說明的一條歷史定律。黃宗羲定律揭示的是這樣一個問題:中國歷史上每一次“並稅制改革”,在改革初期都會明顯降低農民負擔,但很快又會導致稅目猛增,讓農民的負擔加重到改革前的水平。
秦暉教授
什麼是“並稅制改革”呢?還得從中國的稅收制度說起。中國歷史上一直都是“明稅輕、暗稅重,橫徵雜派無底洞”。在王朝建立的初期,為了恢復社會生產力,往往會有一段時期的休養生息和輕徭薄賦,目的是恢復社會生產力。
但是時間一長,伴隨著事務的增加和無窮無盡的貪汙,作為基本財政收入的稅款就成了一個無底洞。針對這樣一種弊政,改革家們主張把從朝廷到基層的各種明暗正雜稅款(賦、役)“併為一條”,“一切總徵之”,同時不準再徵收其他費用,實現“向來叢弊為之一清”。
宋代大改革家王安石
並稅開始確實減少了民眾負擔。然而時間一長,各種新的名目又出現了。原來雖然稅種繁多,但畢竟已經有了種種藉口名目,很難出現新花樣。一旦並稅為一,名目盡失,時間一長,官府用度不足,新的稅目和攤派又會接踵而來,明末清初大思想家黃宗羲將之總結為“積累莫返之害”。
縱觀中國歷史,每一次搞並稅,就會催發一次雜稅攤派的高潮,無論是唐代兩稅法、宋王安石改革、明張居正改革、清代攤丁入畝,都沒能跳出這個歷史迴圈。歸根到底,只有真正做到民主監督和尊重納稅人權利,才能跳出黃宗羲定律的怪圈。
參考文獻
秦暉:《“黃宗羲定律”與稅費改革的體制化基礎:歷史的經驗與現實的選擇》,《稅務研究》2003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