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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郭廣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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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驚濤拍岸5654
每年都會出幾次這樣的慘劇,相關人員能不能接受接受在逝去生命的教訓。上點心。學校不能規定校車駕駛員接孩子到校停車後,必須到車內檢視有無滯留的孩子。還有保育員對父母沒請假而沒到校的孩子,要電話落實情況。這不過是舉手之勞,就看避免悲劇的重複發生。一次次的教訓為什麼就不能驚醒這些麻木的人呢。
每年都會出幾次這樣的慘劇,相關人員能不能接受接受在逝去生命的教訓。上點心。學校不能規定校車駕駛員接孩子到校停車後,必須到車內檢視有無滯留的孩子。還有保育員對父母沒請假而沒到校的孩子,要電話落實情況。這不過是舉手之勞,就看避免悲劇的重複發生。一次次的教訓為什麼就不能驚醒這些麻木的人呢。
事件:5月23日上午,湖北省咸寧市通城縣麥市小天使幼兒園開展“六一”慶祝活動。
11時許活動結束後,司機張某駕駛校車送部分家長和幼兒回家,不慎將幼兒吳某(女,3歲半)遺忘在車中。
18時許,張某回車中發現幼兒吳某已無生命體徵。
據悉:涉事司機張某所屬汽車公司為通城縣本地的校車租賃服務有限公司,系透過正規的招投標方式與麥市鎮小天使幼兒園達成合作關係。
這得有多麼的粗心!
還小天使幼兒園,真是諷刺!
一、小女孩吳某的死亡原因需要查清
無論如何,都要透過法律上的鑑定程式確定小女孩的死亡原因。
這既是對小女孩的交代,也是確定其他人承擔法律責任的依據。
5月27日,通城縣縣政府辦公室人員表示,女童死亡原因目前尚不清楚。
二、司機涉嫌了過失致人死亡罪
根據中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 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為人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為。
3歲半的小孩自然無法照顧好自己,在她被送上校車後,校車司機及學校對小女孩負有保護其人身健康不受損傷的義務,而學校和司機也應該清楚,自己負有這樣的義務。
但卻因為司機的疏忽大意,沒有想到會留下小女孩在車上,以至於發生了無法挽回的小女孩死亡的後果,責任人涉嫌了過失致人死亡的犯罪,司機對此責無旁貸。
三、學校和校車租賃服務有限公司對小女孩負有賠償的義務
這是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雖然,小女孩已死,賠多賠少都不能挽回她幼小的生命,但責任人該負的責任一定要負。
據悉:縣政府牽頭,校方在跟家屬商討賠償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