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o: discotheque的簡稱,原意為唱片舞會,起先是指黑人在夜總會按錄音跳舞的音樂,70年代實際上成了對任何時新的舞蹈音樂的統稱。與搖滾相比,它的特點是強勁的、不分輕重的、像節拍器一樣作響的4/4拍子,歌詞和曲調簡單。1977年,因澳洲流行音樂小組“比吉斯”(beegees)的電影錄音《週末狂熱》在美國掀起迪斯科熱。迪斯科經常在錄音室進行音響合成,製成唱片,但終因節奏單調、風格雷同,於80年代初逐漸被其他節奏不那麼顯著、速度稍慢的流行舞曲所代替。 DJ: DJ全稱Discojockey如果要講什麼是DJ,必須從DISCO的發展講起。早在一次世界大戰之前就已經有DISCO存在,不過那時侯沒有現在這麼瘋狂、這麼HIGH,充其量只不過是一些節奏強勁一些的音樂,早期DJ只是在幕後的節目主持,就好象現在廣播的主持一樣DJ在1981年便正式有幕後轉到前臺,負責在各種音樂中挑選出適合的音樂放給客人們聽,到了八十年代末期,有人發明了一種叫做scratchingrecords的玩法,把DISCO推向了它第一個高潮。之後,DISCO在卡拉OK出現的強力衝撞之下消沉了數年,在95、96年又以訊雷不及掩耳之勢再次席捲世界,它又回來了。 搖滾: 搖滾樂可說是由爵士、藍調、鄉村及西部歌曲等多種歌曲所交織而成的新音樂,但最多的元素仍取自於藍調,甚至有人說搖滾樂就是把藍調加重罷了,但我並不能接受這樣的說法,比如唱搖滾樂並不須要一定得表現出太多的歌唱技巧,接近撕吼的歌唱方式使得情緒可以全然的喧洩,不若藍調卻是勾起傷心的情緒,就因搖滾樂有此特色,無怪呼在生活普遍不安的當時能將此熱潮迅速的漫沿開來,再加上JerryLeeLewis等先鋒部隊的帶領下繼以貓王的承先、披頭的啟後得使搖滾熱潮漫延了數十年~
disco: discotheque的簡稱,原意為唱片舞會,起先是指黑人在夜總會按錄音跳舞的音樂,70年代實際上成了對任何時新的舞蹈音樂的統稱。與搖滾相比,它的特點是強勁的、不分輕重的、像節拍器一樣作響的4/4拍子,歌詞和曲調簡單。1977年,因澳洲流行音樂小組“比吉斯”(beegees)的電影錄音《週末狂熱》在美國掀起迪斯科熱。迪斯科經常在錄音室進行音響合成,製成唱片,但終因節奏單調、風格雷同,於80年代初逐漸被其他節奏不那麼顯著、速度稍慢的流行舞曲所代替。 DJ: DJ全稱Discojockey如果要講什麼是DJ,必須從DISCO的發展講起。早在一次世界大戰之前就已經有DISCO存在,不過那時侯沒有現在這麼瘋狂、這麼HIGH,充其量只不過是一些節奏強勁一些的音樂,早期DJ只是在幕後的節目主持,就好象現在廣播的主持一樣DJ在1981年便正式有幕後轉到前臺,負責在各種音樂中挑選出適合的音樂放給客人們聽,到了八十年代末期,有人發明了一種叫做scratchingrecords的玩法,把DISCO推向了它第一個高潮。之後,DISCO在卡拉OK出現的強力衝撞之下消沉了數年,在95、96年又以訊雷不及掩耳之勢再次席捲世界,它又回來了。 搖滾: 搖滾樂可說是由爵士、藍調、鄉村及西部歌曲等多種歌曲所交織而成的新音樂,但最多的元素仍取自於藍調,甚至有人說搖滾樂就是把藍調加重罷了,但我並不能接受這樣的說法,比如唱搖滾樂並不須要一定得表現出太多的歌唱技巧,接近撕吼的歌唱方式使得情緒可以全然的喧洩,不若藍調卻是勾起傷心的情緒,就因搖滾樂有此特色,無怪呼在生活普遍不安的當時能將此熱潮迅速的漫沿開來,再加上JerryLeeLewis等先鋒部隊的帶領下繼以貓王的承先、披頭的啟後得使搖滾熱潮漫延了數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