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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葉茶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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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貓大叔123
我有個朋友,在某部門幹個閒職,人不壞,挺仗義的,這是背景。
他開車有個習慣,看見有加塞的車就要往前懟,因為加塞嘛,對方肯定全責,只能認賠,有時候談不攏還得去趟快速理賠,一下午就沒了,很費時間,一般人根本不會這麼幹。
但朋友有時間呀,不怕耗!他說了:都像我這樣看誰還敢加塞!
嗯,被懟的那位恨死他了,認為這麼幹太不文明瞭!
我到覺得這是位頗有俠義精神的馬路騎士。
1.突然轉向且不打方向燈;
2.隨意變更車道;
3.在監控不到的地方任意碾壓單實線、雙實線,甚至長時間佔用對面車道行駛;
4.突然急剎車後才打轉向燈;
5.亂停亂放;
6.城區內亂按喇叭、隨意超車;
7.剛買的新車隨意闖紅燈;
8.亂用遠光燈且非法改裝氙氣大燈;
9.車窗拋物、扔垃圾;
10.加塞;
11.在高速公路上非法佔用應急車道;
12.不給救護車讓路;
13.路怒症;
14.超速駕駛;
附:大家平時開車上路的時候,不光要做到自己主動遵守交通規則,還要對那些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車輛能避則避、能躲則躲,哪怕自己多踩幾腳剎車、多等幾個紅燈,也不要去和那種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慪氣。
比如說某些車身貼滿了“汽配城風格”拉花的、自行更換了運動型汽車輪胎輪轂的、車內有很多個性化裝飾物品的、車身顏色明顯二次噴塗的、排氣管聲浪很大的、不停加塞超車的……等等等等,一定要對他們退避三舍。
如果不慎與其發生交通事故,就算是我們遵守交通規則,責任全在對方,那我們也是得不償失。輕則發生刮擦刮蹭影響我們正常的生活秩序,嚴重的會發生危及我們人身安全的交通事故,後悔莫及。
還是那句老話“寧停三分、不搶一秒”。
作為我們普通群眾,在自己遵守交通規則的同時,一定不要“開英雄車”、一定不要“開鬥氣車”。要相信我們的交警同志、相信我們的道路監控系統,一定能讓哪些有著不文明駕駛行為的司機受到法律法規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