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還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資,計算以後各期的攤餘成本時,是不需要考慮
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的。
舉例說明:
甲公司購買乙公司公開發行的5年期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公司債券,該債券面值1000萬,票面利率4%,實際利率5%。賬務處理如下:
借:持有至投資 1000
貸:銀存 940
貸:持有至投資-利息調整 60
第一期:
借:持有至投資-應計利息(1000*4%)40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7
貸:投資收益(940*5%)47
第一期末:攤餘成本=940*(1+5%)=987萬。或者攤餘成本=940+47=987萬
第二期: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 40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9.35
貸:投資收益 49.35
第二期末:攤餘成本=987*(1+5%)=1036.35。或者攤餘成本=987+49.35=1036.35。
第三期: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11.82
貸:投資收益 51.82
第三期末:攤餘成本=1036.35*(1+5%)=1088.17。或者攤餘成本=1036.35+51.82=1088.17。
第四期:
借:持有至-應計利息 40
借:持有至-利息調整 14.41
貸:投資收益 54.41
第四期末:攤餘成本=1088.17*(1+5%)=1142.58。或者攤餘成本=1088.17+54.41=1142.58。
第五期:
借:持有至-利息調整 17.13
貸:投資收益 57.13
第五期末:攤餘成本=1142.58*(1+5%)=1199.71。或者攤餘成本=1142.58+57.13=1199.71。
第五期實際應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到期日,攤餘成本實際應該為1200萬,此計算為尾數偏差。
一次還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資,計算以後各期的攤餘成本時,是不需要考慮
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的。
舉例說明:
甲公司購買乙公司公開發行的5年期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公司債券,該債券面值1000萬,票面利率4%,實際利率5%。賬務處理如下:
借:持有至投資 1000
貸:銀存 940
貸:持有至投資-利息調整 60
第一期:
借:持有至投資-應計利息(1000*4%)40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7
貸:投資收益(940*5%)47
第一期末:攤餘成本=940*(1+5%)=987萬。或者攤餘成本=940+47=987萬
第二期: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 40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9.35
貸:投資收益 49.35
第二期末:攤餘成本=987*(1+5%)=1036.35。或者攤餘成本=987+49.35=1036.35。
第三期: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 40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11.82
貸:投資收益 51.82
第三期末:攤餘成本=1036.35*(1+5%)=1088.17。或者攤餘成本=1036.35+51.82=1088.17。
第四期:
借:持有至-應計利息 40
借:持有至-利息調整 14.41
貸:投資收益 54.41
第四期末:攤餘成本=1088.17*(1+5%)=1142.58。或者攤餘成本=1088.17+54.41=1142.58。
第五期:
借:持有至-應計利息 40
借:持有至-利息調整 17.13
貸:投資收益 57.13
第五期末:攤餘成本=1142.58*(1+5%)=1199.71。或者攤餘成本=1142.58+57.13=1199.71。
第五期實際應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到期日,攤餘成本實際應該為1200萬,此計算為尾數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