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際檢測中,我們發現無論什麼品牌的啤酒,也無論出廠時間的長短,啤酒中都會有一些沉澱物(或懸浮物),僅數量多少的差別。
《標準》中無明顯沉澱物就是一個含糊的詞。
所謂無明顯,我們的理解是不應有肉眼隨意就能看見的異物,企業為了給自己的產品質量辯護,往往對比較明顯的沉澱,也認定為不明顯,因此產生判定誤差,作為執法檢驗部門也沒有足夠的理由說服。
2.色度:《標準》要求:8-12度淡色啤酒為5.0-9.5EBC(優級)。
現在的啤酒正向著淡爽型方向發展(尤其是南方),消費者對啤酒顏色的要求是淺一些好。
為迎合消費者,啤酒廠家將啤酒的色度做得越來越淺,經常檢測到色度為4.0EBC左右的啤酒,我們認為不合格,廠家卻認為很自豪,因為消費者喜歡。
3.香氣、口味:對香氣和口味的鑑定只有專業的評酒師才能做出客觀公正的判斷,作為檢驗、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對此很難予以正確的評價,除非酒質已變壞到了相當驚人的程度。
4.原麥汁濃度:《標準》中規定為(X+/-0.3)度才符合要求,在實際檢測中,若低於(X-0.3)度,企業也認可為不合格,但若高於(X+0.3)度,則企業認為是自己多投入了,廠家的成本上去了,實際上也就是讓消費者多得了實惠,若再判定為不合格,廠家覺得太冤,太委屈。
設身處地地想想,企業的這些想法也不無道理,作為檢驗執法部門,我們應當維護《標準》的嚴肅性,依據《標準》,該判定為不合格的還是判定為不合格,但作為消費者,我們對企業表示充分的理解。
5.總酸:《標準》中,對8-12度啤酒規定為<2.6ml/100ml,我們在實際檢測中感到,這項指標要求太低了,大部分啤酒的總酸都<2.0ml/100ml,最高也<2.2ml/100ml,我們認為,指標放得太鬆,不利於企業產品質量的提高。
6.保質期:《標準》中規定:熟啤≥120d,而實際上,大部分啤酒60天后,口感就有明顯變化(老化),但目前仍沒有有效地檢測方法。
近二十年來,啤酒的產量迅猛增長,客觀地說,啤酒的質量也在不斷提高,但良萎不齊。
應該看到,現在的啤酒檢測專案還不夠齊全,檢測手段還不夠完善,作為產品的質量標準也應隨著產品質量的不斷改進,作相應的調整,以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
在實際檢測中,我們發現無論什麼品牌的啤酒,也無論出廠時間的長短,啤酒中都會有一些沉澱物(或懸浮物),僅數量多少的差別。
《標準》中無明顯沉澱物就是一個含糊的詞。
所謂無明顯,我們的理解是不應有肉眼隨意就能看見的異物,企業為了給自己的產品質量辯護,往往對比較明顯的沉澱,也認定為不明顯,因此產生判定誤差,作為執法檢驗部門也沒有足夠的理由說服。
2.色度:《標準》要求:8-12度淡色啤酒為5.0-9.5EBC(優級)。
現在的啤酒正向著淡爽型方向發展(尤其是南方),消費者對啤酒顏色的要求是淺一些好。
為迎合消費者,啤酒廠家將啤酒的色度做得越來越淺,經常檢測到色度為4.0EBC左右的啤酒,我們認為不合格,廠家卻認為很自豪,因為消費者喜歡。
3.香氣、口味:對香氣和口味的鑑定只有專業的評酒師才能做出客觀公正的判斷,作為檢驗、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對此很難予以正確的評價,除非酒質已變壞到了相當驚人的程度。
4.原麥汁濃度:《標準》中規定為(X+/-0.3)度才符合要求,在實際檢測中,若低於(X-0.3)度,企業也認可為不合格,但若高於(X+0.3)度,則企業認為是自己多投入了,廠家的成本上去了,實際上也就是讓消費者多得了實惠,若再判定為不合格,廠家覺得太冤,太委屈。
設身處地地想想,企業的這些想法也不無道理,作為檢驗執法部門,我們應當維護《標準》的嚴肅性,依據《標準》,該判定為不合格的還是判定為不合格,但作為消費者,我們對企業表示充分的理解。
5.總酸:《標準》中,對8-12度啤酒規定為<2.6ml/100ml,我們在實際檢測中感到,這項指標要求太低了,大部分啤酒的總酸都<2.0ml/100ml,最高也<2.2ml/100ml,我們認為,指標放得太鬆,不利於企業產品質量的提高。
6.保質期:《標準》中規定:熟啤≥120d,而實際上,大部分啤酒60天后,口感就有明顯變化(老化),但目前仍沒有有效地檢測方法。
近二十年來,啤酒的產量迅猛增長,客觀地說,啤酒的質量也在不斷提高,但良萎不齊。
應該看到,現在的啤酒檢測專案還不夠齊全,檢測手段還不夠完善,作為產品的質量標準也應隨著產品質量的不斷改進,作相應的調整,以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