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下特種作業人員配備標準
答:特種作業人員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人數要求。
各煤礦必須根據本礦的生產規模、採掘佈置情況配備足夠數量的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生產能力在9萬噸年的小煤礦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配備最低人數作以下規定。
1、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少於5人(礦長、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機電副礦長、技術負責人);
2、煤礦井下電氣作業:不少於8名;
3、煤礦提升機操作作業:每臺絞車不少於4名;
(提升機司機是指滾筒直徑在1.2米以上提人和1.6米以上提料的大型絞車操作人員;)
4、煤礦井下爆破作業:不少於8名(掘進4名,回採4名);
5、煤礦瓦斯檢查作業:每一個工作地點(指回採、掘進、維修等地點) 1名,每班輪休1名,全礦井巡查2名;
6、煤礦安全檢查作業:回採工作面、掘進工作面每班1名,每班輪休1名;
7、煤礦安全監測監控作業 :不少於4人(監控員要求按8小時一班安排,1名輪班);
8、煤礦探放水工不少於4人;
9、其他特種作業人員按各礦實際情況按需配備。
煤礦井下特種作業人員配備標準
答:特種作業人員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人數要求。
各煤礦必須根據本礦的生產規模、採掘佈置情況配備足夠數量的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生產能力在9萬噸年的小煤礦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配備最低人數作以下規定。
1、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少於5人(礦長、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機電副礦長、技術負責人);
2、煤礦井下電氣作業:不少於8名;
3、煤礦提升機操作作業:每臺絞車不少於4名;
(提升機司機是指滾筒直徑在1.2米以上提人和1.6米以上提料的大型絞車操作人員;)
4、煤礦井下爆破作業:不少於8名(掘進4名,回採4名);
5、煤礦瓦斯檢查作業:每一個工作地點(指回採、掘進、維修等地點) 1名,每班輪休1名,全礦井巡查2名;
6、煤礦安全檢查作業:回採工作面、掘進工作面每班1名,每班輪休1名;
7、煤礦安全監測監控作業 :不少於4人(監控員要求按8小時一班安排,1名輪班);
8、煤礦探放水工不少於4人;
9、其他特種作業人員按各礦實際情況按需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