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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策略地產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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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手藝人小七
首先對公攤面積,這個是國家都允許的,開發商的一種行為。但對於我們這些剛需購房者來說,是無比的壓力。我覺得公攤面積是非常不合理的。
1,因為買房本來就是人生大事,開支最大的,甚至動用一家四口全部積蓄,才能買得起一套房子。然而公攤面積就花了幾十萬,
2,有的買100平方的房子,套內面積只有80方,公攤面積都佔到了20平方。如果按照一線城市的房價來算的話,公攤面積都去掉了100萬。這無疑是壓在人們頭上的一座大山。
3,前段時間新聞上說要取消公攤面積,只按實際套內面積買賣。我覺得這個是非常好的訊息,但不知道什麼時候能落地執行。
4,本來買房就應該按套內房間吧,其他的就應該讓開發商承擔,本來開發商是最大的受益者,而且要讓普通老百姓買這個單,我覺得非常不合理。
5,因為平民百姓掙的錢真的是非常之辛苦,一輩子給家人省吃儉用,而且還要揹負鉅額的貸款。而且貸款年限30年,一輩子都在給房子,銀行,開發商打工。人活著很累。
6,如果國家取消公開按套內面積收費,可以節省剛需或者農民一大部分開支,整掉的。100萬,50萬的公攤面積的錢,可以對自己的子女的教育。生活質量。提高許多。
7,本人非常反對公攤面積,希望國家早日立法,取消公攤面積。要人命群眾減少買房公攤面積的壓力。要人人有房住人人買得起房。從而實現社會安定,和平,昌榮繁盛。
小區公攤面積即小區的公共部分面積,這其中包大家所熟知的有樓梯,走廊,電梯,機電室,單元入戶大廳。然而很多業主不知道的其實公攤還包括,物業用房,小區綠化面積,小區道路,保安室,幼兒園,活動廣場,地上停車位等等。很多物業公司以物業的名義向業主收取地上停車費,這是最常見的,其實這是違規收費的!作為小區業主的一員你完全沒有義務在自己當時購房時多花的公攤費用再繳納停車費!另外很多物業公司為了謀利,在小區的大門口道閘打上商業廣告,電梯間裡打上商業廣告,小區公共區域打上商業廣告來謀利,這是違規的!根據物權法規定,小區所有公共面積的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小區業主可以去當地街道辦事處申請成立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來追繳物業公司收取的商業廣告費用!並且發放給全體業主,並且所有的物業公共用房的使用權都歸全體業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