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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阿白3307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消費者花了450元在某零食店買了三盒標註“淨含量”400克凍榴蓮,回家稱重分別為375克、376克、386克。與店主理論無果,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檢查人員現場檢定,“淨含量”400克凍榴蓮是包含25克盒子的重量,也就是說包裝盒也賣了榴蓮價,25克盒子賣了9元多。店主現場根據消費者的要求按照三倍1350元給予了賠償。

    店主解釋,盒裝凍榴蓮是從批發商那邊進的,沒有注意“淨含量”不足這個問題,從事食品零售行業多年,因為法律法規學習的少,這方面知識的確缺乏。平常店裡一些高檔水果,為了便於銷售同時也為了保鮮,水果挑選整理後放到一次性盒子,打包稱重自動打出標籤,然後再放到冷藏陳列櫃中,商品包裝上標註的是淨重、單價、價格和生產日期等相關資訊,的確沒有考慮過盒子本身的重量。

    2005年實施的《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五條“定量包裝商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在其商品包裝的顯著位置正確、清晰地標註定量包裝商品的淨含量”。2012年實施GB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從淨含量標示的組成、標示方式、標示字元大小、標示位置等方面做了強制規定。2015年實施的《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將 “淨含量”列為預包裝食品標籤上必須標明的事項。“淨含量”是除去包裝容器和其他包裝材料後內裝商品的量。

    當前市場上商品“淨含量”標註違規表現:一是標註名稱不規範,如“淨重”、“重量”、“總重”、“NET WEIGHT”、“淨含量:×㎏±×g”等等。二是份量不足“淨含量”,如上述消費者的投訴。三是不能正確使用法定計量單位,淨含量小於1000克(g)的,應用克(g)表示,大於1000克(g)的應該用千克(kg)表示。

    國家從法律的高度對食品標籤上的“淨含量”標識內容進行強制規定,目的就是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防止定量包裝商品的生產銷售企業謀求不正當利益。針對當前定量包裝水果“淨含量”不規範的問題,市場監管部門一方面要加大標籤標識的宣傳力度,幫助生產、銷售單位牢固樹立對食品標籤標識質量的主體責任意識,指導正確理解和應用標籤標識的業務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強執法巡查的力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各類不規範的標註行為予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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