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一點法律
-
2 # 老蔣閒言
你提出的問題,女兒想跟丈夫離婚,孩子小,女兒還想要孩子,怎樣才能要到孩子的監護權,孩子的撫養問題又怎落實,現在我就依據法律來答覆你。
先說一說孩子的撫養問題吧!父母離婚,首要落實的就是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問題,這個問題沒有落實好,是不準予離婚的。依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雙方有共同擔負起對未成年孩子撫養義務,有保障孩子接受教育和身體健康的責任。這個義務必須履行到孩子年滿18週歲,成年才算終止責任。
孩子在生活上的撫養是由雙方共同承擔的,但孩子的監護權只能由一方擔負,對孩子有監護權的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沒有監護權的一方探視孩子的權利。同時,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和剝奪孩子探視父親,或者是母親的權利。
關於孩子的監護權歸誰這個問題,如果離婚時,孩子在兩週歲以內的哺乳期,依法孩子的監護權是歸女方的。如果離婚時,孩子已經超過了兩週歲,有自己的意識表達能力,依法會尊重孩子的選擇。同時考慮離婚後男女各方,誰有保障孩子生活的能力,誰的生活條件和居住環境更優勝,能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長條件。法院依法就會綜合考慮,把孩子的監護權判給誰。
-
3 # 阿福150298048
孩子歸誰共同生活,雙方能達成一致的,法院不會反對,不能達成一致的,法院會根據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原則,判決歸一方共同生活。
-
4 # 離婚律師王幼柏律師
年滿2週歲,未滿8週歲的子女,該年齡段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法院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因此,該類案件辦理起來難度比較大。建議請專業律師介入。
可以著重從這幾方面入手:一、突出自己的優勢 二、證明孩子有長期與自己生活的習慣 三、依法律規定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四、證明對方存在不利於孩子成長的因素 五、爭取獲得孩子的心
你的問題要分情況的!孩子的撫養權有以下規定:
第一,年齡小於兩週歲的孩子,一般情況下是歸母親撫養,但母親有特殊情況的除外;
第二,年齡超過兩歲,但是小於十歲的,一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可優先考慮:(1)已喪失生育能力;(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第三,孩子年齡超過十週歲,則應考慮孩子的自願!不管孩子歸誰撫養,都應該本著利於其成長的目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