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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耕讀先生

    前天回答兩個關於“狗”的提問,昨天回答一個關於“酒”的問題,大資料時代,開啟手機,酒和狗的映入眼瞼。

    山東應該是厭惡老鼠的省份,但有的地方講“老鼠肉”很好,好幾次推送“如何戒酒?”這需要個人意志,在我們當地有這樣一個方法,就是把老鼠泡到酒裡,偷著給嗜酒的去喝,大概像泡蛇酒那樣吧,問了幾位閒暇博識的朋友,其中有說管用的——有位對酒癖好的曾戒了半月,看來這辦法長期無效。

    古諺語“鼠肉好吃難到手,狗肉好吃名聲醜”。這句話很好理解,民間經常用狗去貶低他人,例如狗腿子,狗嘴吐不出象牙等等,就是月食也傳說是狗啃的。

    真正靠譜的傳說有兩種:

    第一與佛教有關,佛教戒殺生,特別認為狗是汙穢之物,心中敬佛的人不能吃狗肉(這裡就算是還沒有完全修煉成佛教徒的人吧),當然濟公例外。

    第二與宋徽宗有關,他屬相是狗,當時京城很多人吃狗肉,獻媚的認為大不敬,於是下令禁食,並通告民間相互舉報,從此百姓就不敢大庭廣眾之下公開食用,有了“狗肉不上席”的說法。

  • 2 # 波茨開羅

    謝邀: 狗肉上不上席並不重要,是一鍾習慣、習俗,當然這些習俗有些有道理的,也有些是胡編亂造的,在我看來狗肉上不上席應該由狗肉的屬性決定,狗肉無毒、有營養,且有藥用價值,脂肪少,瘦肉多按現代營養學,狗肉比豬、羊、牛肉對人體還好,且有藥用價值,這樣好的食物,古代不上席,那現代上席正是好時機……這樣好的食物——狗肉,如果將其禁止食用豈非可惜,也愧對祖先經千年萬年探索發現的食源——狗肉……,一種對人類有益可吃的食物是人類的共同財富,任意立個法按個人意志或一群無知、狂妄、才疏學淺者就廢除人類的共同財富,要禁止食用狗肉,這樣的法應該是偽立法,這種立法本生是非法的……這也類似古代皇帝,屬狗禁止吃狗肉,屬羊禁止吃羊肉一樣荒唐,古代由於皇權至高無上,雖然是滑稽荒唐,若當時真要禁止吃狗肉,倒真的能得到禁止,省去現代愛狗人士為廢除吃狗肉而苦心大聲疾呼,……我們不要笑古人,古代皇帝,現代愛狗人士自己將狗任意提拔到人類的“朋友”,“家人”的位置,而將狗咬人咬死人傳狂犬病視而不見,還要將狗看家護院,狩獵的功能“改行”成為愛狗人士娛樂、慰安的活的玩具,並不顧多數人的反對,要求立法廢除吃狗肉,其實愛狗人士也不自量力,要廢除人類經千年萬年探索發現的人類共同財富——吃狗肉談何容易,這些愛狗人士似蚍蜉撼樹、螳臂當車,與古代無知者如履一轍、一樣荒唐滑稽……狗肉古代不上席,現代正是上席時!

  • 3 # 黃金時代當家

    一是傳統地說:玉林民間養狗在正常年景下,其主職責是協助主人看管家庭財物。保衛主人及親屬的人身安全。豐收年的時侯,各類食物豐富,山珍海味應有盡有,人吃剩的食物多,需要狗幫助吃掉剩餘食品減少浪費,不存在吃狗肉的需要。因此,狗肉上不了酒宴席。

    二是特殊情況下,災荒年景時。

    天上飛鳥絕,

    地上走獸光,

    樹上枝葉無,

    原上無草根。

    人們為了生存下去,只有殺狗吃狗肉。不存在擺酒宴,吃狗肉也不上席。

    三是正常年景時間長了,狗的自然生育繁殖速度快。玉林人預防”狗滿為患”,不斷淘汰沒有保留價值的超編狗。這種狗肉上不了正牌賓宴酒席。只有民間待客時,三朋五友呼山喚海,江湖豪傑俠客氣慨,最喜歡用狗肉酒宴壯行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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