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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谷生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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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生是你758
感情是不能勉強的,強扭的瓜不甜,如果你喜歡的物件還沒確定她自己的心,那麼就努力爭取,可以使些小不違背倫理道德的小手段,但是要把工作和感情分開,在工作上是自己的下屬,該怎樣就怎樣,不能給對方穿小鞋,因為每個人都有追求仰慕者的權利,不能為了得到女神就做些掉格的事,不然怎能得到女神的心。如果女神喜歡的是情敵,那就放手,祝福她,守護她,這也是你愛她的體現。對於情敵,在工作上多提攜,感情上就能成為好朋友,這樣女神也更欣賞你。
這是個很有意思的問題,我想試試,哈哈。情敵指的是兩個男人同時喜歡同一個女人,或者兩個女人同時喜歡同一個男人,我覺得這個問題要三種不同情況來分析:
(1)三人都未婚這應該才是正常情況。在這樣的情境下,你很非常喜歡那個人,下屬為人處事也挺好,那建議自己公平競爭,用真心去打動喜歡的人,而不要採用小手段、耍小陰謀,因為萬一讓喜歡的人知道了,反而會產生不好的印象,也許因此你在追求的過程中就會處於下風。如果下屬人品不好,那也不用靠工作去打壓他,而要去善意提醒喜歡的人,或者與下屬形成鮮明的對比,一正一反會帶給喜歡的人最直觀的比較。當然,如果他們兩個人都已經確定了關係,如不是喜歡到極點了,建議還是不要挖牆角。
(2)其中一人已婚情況有點複雜。如果你已婚,那你想幹什麼呢,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改一改這個毛病,好好安心工作,好好祝福他們兩人。如果你喜歡的人已婚,你和情敵這是什麼愛好呢,能不能志趣高雅點、愛好健康點,把重心放於工作才是最應該乾的事情。如果你的情敵已婚,那就勇敢的揭發他,畢竟你佔據著領導的有利位置,你可以在不影響工作進展的前提下,多佈置點工作給他,讓他沒時間騷擾你喜歡的人。
(3)三人都已婚情況已經有點不可控制了。希望這種事情的機率是不存在的。如果真的是這樣,那畫面我已經不敢想象了,只能說你們的思想太解放了……
以上內容,純屬臆測,希望你是第一種情況。在愛的前面,誰都有追求的權利,重要的是要順從自己的內心,用心用情用義去感動喜歡的人,如果恰巧下屬成為了你的競爭者,那也要在自己努力爭取之後,把選擇權交給喜歡的人,畢竟兩情相悅更能讓人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