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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736431606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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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9364575890814
可以去年檢,但是不能上路了,出事故保險不理賠。
1、車輛逾期不年審出了事故不予理賠
根據《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時保險車輛未按規定年審或年審不合格以及保險車輛不具備有效行駛證件的其他情形,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即保險合同規定只對合格、合法車輛生效。保險公司除了對未按期年審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不進行賠付外,對丟失車輛也同樣拒絕賠付。
2、車輛不年檢會被扣車並罰款
對於未參加年審的車輛,民警可以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給予駕駛人200元罰款並記3分的處罰,還要暫扣車輛。
可以,但是過期沒有檢車要按規定接受處罰之後補上手續。
一,年檢過期處罰規定
機動車登記管理規定,車輛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
二,,車輛年檢期限
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 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 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 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5 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6 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登出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三,,新政策
2014年5月17日上午,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聯合下發《關於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自9月1日起,試行非營運轎車6年內免檢;不得指定檢驗機構,推動機動車異地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