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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考慮社保帶來的延伸性離異,比如購房貸款、落戶、孩子上學什麼的,能多拿些錢還是比較好的,一個月多三千,一年就是36000,這些錢拿一半出來,也可以買很好的足額保障了,遠遠比社保帶來的保障好。同時手上還能多拿一筆錢,不管是生活開支用,還是說買理財或者分紅保險、或者做什麼投資,收益都要比你放到社保裡好得多。
如果你牽涉到以後在這裡買房、落戶,孩子上學,需要社保繳費期限作為考核標準的話,就啥也別說了,肯定是優先考慮有社保的公司。
幾年前,一些不正規的單位,面試時會讓應聘者選擇是否繳納社保公積金。如果選擇不繳納,或按最低基數繳納,則單位會在原薪資基礎上加上個2000元-5000元。當時有些選擇後者,之後面臨買房等情況時則明顯後悔。現今這種情況已經非常少見了!
這裡要計算是否合算,可以從公司實際付出成本來考慮。
下面以上海地區為例,按繳納不繳納公司的實際付出成本來計算:
臨界點:即薪資多少起,繳社保公積金比不繳社保公積金,公司多支出3000元。
經過計算該數值為7855元。
如果薪資高於7855元時,公司實際支出成本>7855+3000元。
因此如果高於7855元,即使公司承諾不繳納社保公積金另加3000元,對求職者來說也是不合算的。
在以稅前15000為例:公司按正規總成本支出為15000+5730,而只給15000+3000明顯求職者吃虧。
因此,還是不要謀求一些小利,而放棄社保公積金這些最基本的保障。企業能這樣做,肯定都是站在他的立場考慮是否能夠更節省用人成本,不會站在求職者的角度考慮。
最後,如果一個企業現今還有這樣的行為,明顯違規甚至違 .法操作。難以保證入職後,是否會有其他權益受損,建議還是去正規企業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