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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帥哥美女發現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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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番茄仔媽媽
個人認為這個建議是對李斯丹妮有用的。是否有用取決於三個因素:
1.個人是否有足夠的實力可以提要求,李斯丹妮唱跳俱佳,是具備這個實力和底氣的
2.個人在公司是否受重視,這個因為不知道她背後是哪家經紀公司,但職場法則是要敢於說出來自己想要的,讓boss知道自己的目標和訴求並不丟人,好的情況:公司有名額,對於訴求清晰且能力夠強的一定優先考慮。
3.最差公司資源不到位,安排不了,那也沒什麼損失,至少有資源一定先給會爭取的,自己都不主動爭取,boss當然揣著明白裝糊塗啦,就算最終沒排上,boss會說我也不知道你想要啊?
赤裸裸的職場法則,不得不說張雨綺的敢要是她現如今能走到這一步的關鍵。當然前提是實力別太弱,否則要了別人也未必搭理,只會嗤之以鼻。
我覺得是有用的,張雨綺真的給李斯丹妮挺多幫助的。
李斯丹妮的問題在於不會拒絕人節目中她們自己訓練的時間與精力都不夠了,再去幫助其他組的人,真的沒有精力。但是李斯丹妮不善於拒絕,張雨綺就替她開口,綺綺子真的很好一人。
李斯丹妮要說人氣其實以前是有的,但是隨著更多人的出現,她不太常出現在我們的視野裡透過節目的播出,她重新回到我們這些路人粉的視野裡,然後開始吸粉。節目播出之後再開始開演唱會比較好,因為還是需要考慮到買票率,在火的時候開展更好。
如果是還沒播出李斯丹妮就去提的話,公司大機率是不會同意,因為的確要考慮收益。但是公司會知道李斯丹妮的這個想法,並且在節目播出後,根據她的口碑,再來調整演唱會開展的情況。
想開演唱會就去和公司溝通,我覺得這個建議沒有問題,真的,既然公司會答應你這個要求,那他一定會想辦法盈利如果什麼都不說,公司可能就也對你不上心,或許會一直讓李斯丹妮鑽研音樂什麼的。想要的還是需要自己張口去爭取,得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