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轉轉賣了一臺筆記本,9成新,是臺商務本,因為我沒有怎麼使用過,閒置在家就賣了,然後她要買,一開始我就把配置詳情都給了他,然後他收了貨過了一天就對我說記憶體不夠用,我就說你不打遊戲記憶體怎麼會不夠,他又說硬碟不夠,然後非要退貨,然後我在網上看到很多人都是買了電腦換了裡面的硬體在退,大家覺得是不是這樣的人,我該不該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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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馬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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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翩翩小清影
買賣買賣,先得有買才能有賣,買在前賣在後,買是三聲,賣是四聲,數數也是先有三才有四,所以三在前·四在後
買,是以交易的形式,付出一定代價得到的原本不屬於你的東西,比如問題中買家買到了賣家的九成新筆記本商務電腦。
賣,是以交易的形式,別人付出一定的代價得到的原本不屬於他而屬於你的東西,是從你手中交接到他手裡的,比如問題中賣家買賣給了到了買家的九成新筆記本商務電腦。
好了,不說廢話。
1.買賣已成定局,商品交易已經完成。
2.二手貨物不退不換。買前請諮詢好並斟酌確認。
這些都是基本買賣商品的基本認知。
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有的商品就能“七天包退換”呢?
這裡注意:那些是品牌店出新品時的廣告語。
有新商品打出廣告“七天包退換”。因為新商品需要廣告和消費者的信任支援。包退換的形式並不是為了退換而包退換。而是為了給眾多消費者看到“本商家本商品值得信賴”這樣的植入觀點。
各種買賣商品交易中,不包退換的商品包括“二手貨物”“食品”等。這是沒有明文規定,卻是基本規則。
話雖如此,因規則而循規蹈矩者為多數人。可依仗自身條件而打破規則的人更是大有人在。逆轉一切規則的人太多了。
大致分為兩類:
1.糊塗又不講理的人,各種跟你鬧,你鬧不過只好隨了人家“退貨”。
2.找在職能部門工作有權利的親戚找你麻煩,你為了沒麻煩,只好隨了人家“退貨”。
另註明:有個別不守規則的賣家“以次充好”“假貨壞貨”
該幾類能引申為各種不守規則人:土匪,潑婦,混蛋,潑皮,和狗仗人勢的“狗”和“人”,奸商。等等。
不足之處待補充。
買家要退貨,賣家已賣貨。
沒有能不能退,只有會不會退……?
說真話,有的東西就不應該在網上買或者在網上賣。因為像電腦這個東西應該是當面買賣好,裡面該是什麼東西就什麼東西,像你說的這個情況會有。前幾天一個朋友要買電腦,他從網上看了一下5000塊錢可以買到64g記憶體的電腦。我也是醉了,我跟他說現在一根16G的記憶體2400的就要靠1000塊,他不信有什麼辦法。很多人吃了虧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