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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凡眼看法

    你把錢借給對方,對方用店面作為抵押,合同怎麼籤,有無法律保障。我發表如下看法,以供題主參考 :

    關於抵押物,以“店面”作為抵押,是抵押的財產使用權;以“店面房”作為抵押,則抵押的財產所有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

    我以用“店面房”作為抵押物為例,你必須清楚以下幾點 :

    1.你要了解法律。別小看這樣一個抵押借款,它牽涉到起碼三個法律 : 《物權法》、《擔保法》、《合同法》,所以,為防日後爭議,你必須弄懂法律中的相關條款。

    2. 用店面房作為抵押物,店面房的主人必須持有該店面房的《房屋所有權證》以及《國有土地使用證》。

    3. 必須簽訂《抵押合同》,簽訂時,可雙方商量找一個律師幫忙或直接到律師事務所簽訂,如想節約錢,也可到電腦上下載一個《抵押合同》模版,然後雙方逐條協商訂立也行。

    4. 簽訂好的抵押合同必須到發放《房屋所有權證》的房產管理部門進行抵押登記。抵押登記後其抵押合同更具法律(證明)效力,有效防止該店面房重複抵押,也讓你透過抵押登記進一步瞭解到該抵押物的真實性。

    題主要是能做到以上這幾點,你們之間的抵押借貸也就有了法律保障了。

  • 2 # 陳景軍律師

    第一、出借方與借款方應該分別簽訂一份《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或者在《借款合同》中約定抵押條款。

    第二、最好到當地房管、土地管理機關就抵押的房產(店面)辦理抵押登記。一旦發生糾紛,出借人就享有該房產的優先受償權。

    需要說明的是,這裡的“出借方”屬於債權人,同時也是抵押權人;“借款方”屬於債務人,同時也是抵押人;提供的店面屬於抵押財產。

    按照《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擔保(抵押)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1.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2.債務履行期限;3.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權屬等;4.擔保的範圍。

    以建築物(店面)設定抵押權,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借款合同可參照我的《手裡只有借條,債務人卻跑了,該怎麼辦?》一文)

  • 3 # 使用者102425712422

    和借款方籤個借款協議,約定好相關條款,把抵押給你的店面去當地房管所做個他項權證,等借款方還了錢再去解押,這樣做比較穩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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