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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29方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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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嘉佑tx
承認人請求分割遺產是否受訴訟時效限制?
繼承人請求分割遺產的請求權是不受訴訟時效限制,也就是隨時都可以請求分割遺產,前提是你有繼承權或者沒有放棄繼承權在繼承遺產後才可以申請分割。
如果說在確認遺產被一人或者多人繼承以後,繼承人之間因為遺產的分配發生糾紛時,這個屬於共有物分割糾紛,這也是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但是當你和其他繼承人有發生繼承權糾紛時,這個是受到訴訟時效限制,提起訴訟期時效是兩年,自繼承人知曉或者應道知曉自己權力被侵犯開始計算。但是如果超過20年都還沒訴訟的話,那麼就不能再訴訟了。
所以簡單的來說,就是繼承前所發生的糾紛是受訴訟時效限制,繼承之後所發生的糾紛包括繼承人對分割遺產的請求權是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希望以上能幫到你。
分割遺產的繼承案件,不適用訴訟時效。
對享有繼承權的自然人身份有爭議,適用兩年訴訟,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20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例如,法律規定,被繼承人撫養長大的繼子女與其親生子女,享有同樣的繼承權。李女是張某的繼子女,自十四歲起由張某撫養教育,十八歲離家出走,下落不明。30多年後李女回到家鄉,發現繼父張某已去世20多年,李某認為自己有權繼承張某的遺產,張某的親生子女認為,李女離家出走後對張某不管不問,沒有繼承人資格。李女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自己繼承人資格。法院認為,張某已經去世20多年,其遺產由親生子女繼承完畢,李某在張某遺產繼承完畢後20年才提起訴訟,已過法定訴訟時效規定,法院駁回李女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