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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速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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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畢節交警
需要。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39號)第七十條規定,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週期審驗。
需要。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39號)第七十條規定,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週期審驗。
b2駕駛證扣分怎麼處理
每個記分週期(一般是從初次領駕駛證的日期算起12個月內)交通違法記分都不滿12分,沒有違章(有違章需要處理完)下一個記分週期自動歸零;比如說 10.1號駕駛證年審,只要10.1號之前駕駛證沒有違章(有違章需要處理完),不滿12分,駕駛證到10.1號自動清零,不會計入下一記分週期,不過駕駛證記分超過12分,或有違章未處理就會計入下一記分週期。
第一次記滿12分至24分(不含)駕駛人只需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即可清除交通違法記分,兩次及以上記滿12分或同一週期累計24分(含)以上駕駛人,每次須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後由交管部門歸檔清分。其中,駕駛人初領證日期至轉年同日前一天為一個交通違法記分週期,如駕駛人初領證日期為2011年4 月1日,那一個交通違法記分週期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b2駕駛證扣分什麼時候清零
駕駛證記分週期是這樣計算的,記分週期為12個月從初次領取駕駛證之日開始計算,按照交通違法嚴重程度,一次記分分值分為12分、6分、3分、2分、1分共5種。駕駛人如果在一個記分週期內造成交通違章駕駛證被扣滿12分的,那麼就需要到車管所參加為期7天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考試。
駕駛證被扣分後什麼時候清零呢?按照駕駛證使用規定,有違章未扣滿12分的,那麼駕駛人如果已經繳納了違章罰款的,那麼在下一個記分週期開始的那天,交警的記分系統會自動清除上個記分週期內的扣分記錄的。
違法扣分是按照累計分值的方法記錄的,在一個記分週期內,違章所被記錄的分數都是累加起來的(在同一個記分週期內,即使你已經把罰款交清了,那麼分值還是繼續累加的),只有扣分沒有達到12分,在下一個記分週期到的那天記分系統才將所有分值清零。
如果違法人員沒有把本記分週期內的違章扣分罰款繳納的,下一記分週期開始則將未處理的扣分記入下一記分週期。達到滿12分需要考試科目一合格將12分清零後才可以正常使用你的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