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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冠領民商事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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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上海豚的貓712
跟企業解僱你是一個道理。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到期自動解除。如果是第二天就走,那就需要補償對方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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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卡爾人力社保
當然有限制。要知道,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立法本意不僅是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也要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如不能保障企業權益,不利於企業發展,實際上也會損害大多數勞動者利益。
具體到有何限制,勞動合同法有一系列規定。
比如,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此外還有相關條款對競業限制作出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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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花落相伴34321471
按照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可以單方面有因解除勞動關係(具體操作只要滿足勞動合同法條款),並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當然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勞動合同單方解除權的積極意義在於:
(一)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動者在勞動關係中處於弱者地位。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一般也是以用人單位一方的格式合同為準,對於勞動者的限制多於權利。因此,勞動法從充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規定勞動者的單方解除權,有力保護了勞動者行使權利的現實性和可能性。
(二)促進勞動力合理流動
它有利於勞動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實現最大價值。勞動者出於興趣、愛好、專業,待遇等考慮,認定現有的單位和職業不適合於自己時,其工作積極性和效率就會受到很大的影響,也需要實現新的選擇。勞動者享有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自由,就可以積極主動地調整資源的組合方式,為實現新的更優的組合提供了可能。
(三)在程式上限制瞭解除權的濫用,維護了合法的效力,保障了用人單位的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