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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極速法務

    近段時間,多個服裝品牌的2017年冬季服裝紛紛降價促銷,低折扣也吸引到不少市民淘貨。有服裝專櫃標出“低至1折”卻沒有一折商品,而且還標明“不退不換”。 對商場標註“特價服裝,售出概不退換”是否合法?如何維權呢?

    不合法,屬於霸王條款,無效

    低折扣吸引市民到店,但到店後沒有這種優惠,這種情況下市民大多隻能被動接受,商家這種做法是不合理的。以格式條款形式宣告“概不退換”更是屬於霸王條款,不合法。

    《產品質量法》明確規定,售出的產品有瑕疵,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6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宣告、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通知、宣告、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侵犯了顧客的公平交易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0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消協多次提醒,“特價商品,概不退換”“物品丟失,概不負責”等告示,是商家利用消費者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不瞭解,給消費者增加的不公平交易條件或不合理的規定。一些商家打出“特價商品,概不退換”等告示,顯然是借打折公然降低自己的服務質量和服務標準,無視和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消費者在遇到商家出示此類不平等規定時,要理直氣壯地拒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怎麼維權

    建議打當地的12315向消費者協會投訴,等待協調處理;

    對協調結果不滿意的,還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當然,由於尺碼不合適等原因,只能與商家協商解決或事先約定“無理由退換”。

  • 2 # TomatoP

    不合法的,因商品缺陷對你產生的損害,商店是要負責任的,不能因為一句話就免責的,還要看這款產品有沒有保質期,是不是生活耐用品,保質期內產生的問題,商店就要對產品負責,總之,商店不會因為一句話就會免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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