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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伊藤夏至

    傲慢--路西法(擁有晨星稱號,帶領天界三分之一天使墮落的墮天使;象徵:獅鷲、獅、孔雀、蝙蝠)

    嫉妒--利維坦(吞噬一切的巨大海怪;象徵:人魚、蛇、犬、貓)

    暴怒--薩麥爾(地獄魔王,伊甸園之蛇;象徵:獨角獸、龍、狼、猿)

    懶惰--貝爾芬格(原亞述的魔神,狂歡的狡辯者;象徵:不死鳥、熊、牛、騾)

    貪婪--瑪門(財寶和貪婪的錯誤之神;象徵:哥布林、狐、針鼴、烏鴉)

    暴食--別西卜(蒼蠅君主,聖經中以“鬼王”相稱;象徵:刻耳柏洛斯、豬、虎、蠅)

    色慾--阿斯莫德(激怒或色慾的魔神始祖;象徵:魅魔、山羊、蠍、兔)

    這些惡行最初是由希臘神學修道士龐義伐草撰出8種損害個人靈性的惡行,分別是暴食、淫慾、貪婪、暴怒、懶惰、傷悲、自負或傲慢。龐義伐觀察到當時的人們逐漸變得自我中心,尤以驕傲為甚。懶惰在這裡指“精神上懶惰”。

    四世紀當時的埃及僧侶伊瓦格里厄斯·泊恩太格司(Evagrius Ponticus),把這些罪行定為八種“致命的激情”(8 deadly passions),而在東正教方面,這些衝動仍然被描述為“致命的激情”,而不是深藏在他們體內的罪孽。而主動迎接這些“激情”或拒絕與這些“激情”對抗的人在正統基督徒道德神學(Orthodox Christian moral theology)方面是被定位成有罪的。

    六世紀後期,教宗艾文略一世將那8種罪行來源減至7項,傷悲並歸入懶惰,自負併入傲慢,並加入妒忌。他的排序準則在於對愛的違背程度。其順次序為:傲慢、嫉妒、暴怒、懶惰、貪婪色慾、暴食

    中世紀著名的神學家聖·托馬斯·阿奎那在評註亞里士多德的《尼各馬可倫理學》時,撰寫了《論惡》(On Evil)一書,書中對宗教罪做出了具體的描述,順序是:傲慢(Pride)、嫉妒(Envy)、懶惰(Sloth)、憤怒(Wrath)、貪婪(Greed)、暴食(Gluttony)和淫慾(Lust)。

    “重大惡行”與不可饒恕的大罪是不可混而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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