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曾流行過這樣一個段子,“我憑本事借的錢為什麼要還?”。想必許多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當親戚或者朋友向你借錢時,礙於情面,都會把錢借了出去,可是錢借出去後,對方又是對還錢的事閉口不提,當初信誓旦旦的承諾,早就拋到了九霄雲外。而對欠錢不還的老賴,我們卻又是無可奈何,丟了錢又寒了心,最後只能以“花錢買個教訓吧”來安慰自己。
其實欠錢不還的人,自古就存在。古代對於欠錢不還的人是怎麼處理的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信”是儒家的五常之一,而歷朝一直奉行儒家思想,因此把“信”作為立國之根本。所以古代法律對失信者的懲罰不可不謂嚴苛。
唐朝的《唐律疏議》中是這樣規定的:“諸負債違契不償一疋以上,違二十日笞二十、二十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三十疋加二等。百疋又加三等、各令備償”。就是說你欠的錢達到了一匹布的價錢,20日之內還不了,就得被荊條打20下,40日還不了,打60下。如果你欠的錢數額巨大,達到了30匹布的價值,那就罪加一等,如果達到了100匹布的價值,那就罪加二等,打的一個比一個慘。如果有錢,但在一年內仍拒不償還的人,就判處“合徒一年“,也就是說要為此坐一年的牢。”那如果實在是沒錢還呢?唐朝法律對此補充說明:必須透過對債主無償勞動來抵債,直到還清為止。如果人跑的沒影了,那必須由擔保人承擔債務。
宋朝是商業發展最迅速的一個朝代,對民間借貸糾紛做了更仔細的規定,對婦女和沒成年人的保護也更加明確。前朝老賴無法還清債務以役抵債的政策在宋朝仍然推行,但是宋朝規定女性不得進行勞役;如果未成年人擅自和他人簽訂借貸條約,則條約無效。
到了明清,父債子償的觀念深入人心,成了一條不成文的規定。儘管歷朝歷代都沒對“父債子償”做出承認,但是當地的里長(相當於今天的街道辦主任)對這類的糾紛一般都會判決:如果父親沒有能力償還,就由兒子代還。”其他人一般也都沒有意見。
而且在明清兩代,欠債不還者不但要被判處笞刑,鞭打後,還要連本帶利的對債主進行償還,並且家屬有義務在兩個月內湊齊欠款,如果湊不齊的,還要處罰勞役。
看了個歷朝歷代對老賴的處罰,小師不禁打了一哆嗦,真替那些老賴感到慶幸,在欠了一匹布錢就要被鞭打的古代社會,恐怕他們都要被打的皮開肉綻甚至殘疾了。不過對這類人處以嚴刑峻法也有好處,至少可以杜絕類似欠債不還的不良之風,還大家一個誠實守信的社會。
網上曾流行過這樣一個段子,“我憑本事借的錢為什麼要還?”。想必許多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當親戚或者朋友向你借錢時,礙於情面,都會把錢借了出去,可是錢借出去後,對方又是對還錢的事閉口不提,當初信誓旦旦的承諾,早就拋到了九霄雲外。而對欠錢不還的老賴,我們卻又是無可奈何,丟了錢又寒了心,最後只能以“花錢買個教訓吧”來安慰自己。
其實欠錢不還的人,自古就存在。古代對於欠錢不還的人是怎麼處理的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信”是儒家的五常之一,而歷朝一直奉行儒家思想,因此把“信”作為立國之根本。所以古代法律對失信者的懲罰不可不謂嚴苛。
唐朝的《唐律疏議》中是這樣規定的:“諸負債違契不償一疋以上,違二十日笞二十、二十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三十疋加二等。百疋又加三等、各令備償”。就是說你欠的錢達到了一匹布的價錢,20日之內還不了,就得被荊條打20下,40日還不了,打60下。如果你欠的錢數額巨大,達到了30匹布的價值,那就罪加一等,如果達到了100匹布的價值,那就罪加二等,打的一個比一個慘。如果有錢,但在一年內仍拒不償還的人,就判處“合徒一年“,也就是說要為此坐一年的牢。”那如果實在是沒錢還呢?唐朝法律對此補充說明:必須透過對債主無償勞動來抵債,直到還清為止。如果人跑的沒影了,那必須由擔保人承擔債務。
宋朝是商業發展最迅速的一個朝代,對民間借貸糾紛做了更仔細的規定,對婦女和沒成年人的保護也更加明確。前朝老賴無法還清債務以役抵債的政策在宋朝仍然推行,但是宋朝規定女性不得進行勞役;如果未成年人擅自和他人簽訂借貸條約,則條約無效。
到了明清,父債子償的觀念深入人心,成了一條不成文的規定。儘管歷朝歷代都沒對“父債子償”做出承認,但是當地的里長(相當於今天的街道辦主任)對這類的糾紛一般都會判決:如果父親沒有能力償還,就由兒子代還。”其他人一般也都沒有意見。
而且在明清兩代,欠債不還者不但要被判處笞刑,鞭打後,還要連本帶利的對債主進行償還,並且家屬有義務在兩個月內湊齊欠款,如果湊不齊的,還要處罰勞役。
看了個歷朝歷代對老賴的處罰,小師不禁打了一哆嗦,真替那些老賴感到慶幸,在欠了一匹布錢就要被鞭打的古代社會,恐怕他們都要被打的皮開肉綻甚至殘疾了。不過對這類人處以嚴刑峻法也有好處,至少可以杜絕類似欠債不還的不良之風,還大家一個誠實守信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