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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bindon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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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鹹肉愛菜飯
不會,一些常識性的邏輯在庭審時候說下大家就都能明白。如果一定要將法律條文陳述出來,一般會在書面中以代理意見形式表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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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白普法記
不需要全部背過,常用的重點法條,用的多了自然就爛熟於心,不用刻意去背。
有些年輕律師,剛入行,業務不太熟悉,既仗著自己的精力旺盛可能下苦功背誦一些,以便於早日熟悉業務儘快上手。
據說民法大神鍾秀勇老師,是專門背誦過民法典的,從他上課時對法條的熟悉程度,以及某大神的透露側面可以反應出來。
當然,因人而異,根據自己的情況來決定背還是不背,技多不壓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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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律助手夜未央
第一、律師不需要背法條,法條的背後是法理,透過理論學習,可以推出大部分的法律規定的。第二、律師的作用在於,理解和運用法律條文,幫助當事人解決問題。
我偶爾會看見有些朋友,跑書店買了本法條,自己研究如何打官司。對於特別簡單的案件,也許對這些朋友有些幫助。但是,一旦稍微複雜點的案件,光靠臨時買本法條,是很難解決問題的。當然,如果有些朋友經濟條件確實有限,也可以申請法律援助。但是,筆者確實不大建議自己買本書跑去打官司。
第三、有些官司,講究道與術的結合。為了讓本方的訴求得到法院支援,採取不同的訴訟策略,對訴訟結果的影響也會完全相反。還有,庭審上,哪些話該說,哪些話不該說;哪些證據該提交,哪些證據不該提交,都是非常講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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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律苑
《民法典》全文1260條,約十萬多字。另外,其配套司法解釋現在網上傳言總共至少四十萬字(這個需要按實際頒佈的法條數量來算),所以全文背誦的工作量很大。而且,部分法律、司法解釋內容劃分很細,對識記準確度要求也很高。因此,全文準確背誦的難度很大。
在日常工作中,對常用的以及專業領域的相關重點法律條文明白其中法理,儘可能精確記憶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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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西安律師許濤
不會,因為上面坐的法官和坐在下面的律師對法律條文都一樣的熟悉,律師需要做的,是結合案件的事實說服法官運用有利於自己的法條,法條是簡單的,背後的立法本意才是案件的制勝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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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呂律師民商
不會,也不要這麼做。
律師在電視劇裡背誦法條,不過是一種影視劇誇張的表現手法,不要把這種形式寫生搬硬套到實踐中,更不要搬到法庭上去。
律師更多的工作是做在庭外。例如對證據的收集和整理,對於一些相對複雜的民商事案件,當事人手中的證據可能是紛繁複雜的,有些是有效證據,有些是無效證據,甚至有些是矛盾證據,這個時候就需要律師來利用自己的專業法律律知識對證據進行歸納和整理,以證據為依託來證實自己的待證事項。這需要的是系統的法學理論,而不是單一的法條。
律師在庭審上背誦法條,可能很多不懂法律的人覺得瀟灑帥氣,實際上對於對面的律師和庭審法官往往留下死板教條的糟糕印象,同時背誦法條並不是專業法律知識的體現,試想一下,只要下功夫想去背誦法條,很多人都可以做到,但是系統的法律知識則需要4年甚至更長時間的專業法學學習和多年的辦案實踐經驗積累。律師想要打贏官司,靠的是專業的法學理論和長久的辦案經驗,而不是簡單的一兩條法條。
在一些庭審中,法官對於全文誦讀法條是非常牴觸的,因為法條是最基本的法律工具,這在庭審上會給法官一種“被普法”的糟糕感覺。法官要聽的是你對於證據和事實的法律論證,而不是單一的法條講述,對於這些法條,法官作為專業的法律人是必然瞭解的,如果在庭審上誦讀法條一般法官會直接打斷律師,告訴律師針對事實和證據簡要概括質證或辯論意見,具體的書面意見可以庭後提交。實際上法官在說這句話的時候,就意味著律師已經跑題或者重複贅述太多。
總之,律師在庭審上背誦或者朗讀法條,完全是外行人對於庭審程式不瞭解,所做出的幻想,如果律師真的這麼做,第一個受不了的就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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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吳祖仕律師
在未成為律師之前,大學考試以及考司法考試的時候,重要的法條肯定要熟悉,但也不是死記硬背,最重要的還是法理。成為律師後,法條就是工具書,只有用到的時候才會引用,律師與當事人以及法檢溝通或者開庭都不會生硬套用法條!所以電視上的律師和實際的律師根本不一樣,大多時候開庭是很枯燥無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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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粵界犀利哥
我們國家的律師作用不大,基本上處於一箇中介的位置,大多數時候的作用都是對當事人進行普法,所以實際作用不大。我打過幾次官司,律師只是透過書面方式向法庭提交表述。
但要防備律師的是,他們通常會利用當事人不熟悉相關情況和法規,誇大效果,好從多個方面獲取最大利潤。其實我們國家法律法規非常完善和公開,我們遇到事情時自己可以多學習相應法規,以免上當受騙。
電視劇是為了表演效果,與現實社會不同,法院裡都是懂法的人,所以用不著律師在那背誦法律條文,律師在法庭中代表當事人向法庭等提交一些所需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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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規範使用者名稱007
會的,但只在特定情況下。比如法院開庭的時候,他們會根據案件的情況提前熟悉相應的法律條文。平時想讓他們把每條法律條文都背出來是不顯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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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法眼掃描
唉,讓電視誤導的律師形象太多了,好像有一部《離婚律師》,裡面的律師一個個西裝革履,開著豪車,也不想想,做離婚的律師有幾個掙錢的?
本人作律師28年了,明確告訴你:現實中的律師不會在法庭背條文,最多就是念根據某某法律多少條規定,某某司法解釋多少條規定,用以支援或者反駁對方的觀點。
法庭的程式是這樣的:法庭宣佈開庭後,先是原告宣讀起訴狀-被告答辯-原告舉證-被告質證-被告舉證-原告答辯-法庭調查-總結爭議焦點-原被告辯論-法庭調解-開庭結束。
最可能念法律條文的階段就是在雙方辯論階段,因為要拿出法律依據,所以可能念法律條文,但沒人去背誦,要知道法律條文太多了,能知道那個條文對本案有影響就不錯了,背誦是不可能的,電視上那麼演就是為了讓律師更顯得牛逼一點。
背誦條文看著拉風,其實很讓法官討厭,打官司目的是讓法官聽進去自己的觀點,所以儘量在證據上下功夫,因為法官經常審理這一類案件,掌握的法律規定可能比律師還多,所以沒必要在法官面前顯得自己水平高。
律師在法庭上表現的沉穩、對案件非常熟悉、對證據準備充分,才能取得法官的好感,有利於贏得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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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80後建築會計傑軍
不需要,也沒有必要!
任何行業都有很多法規、檔案、規範、規定,即使是專家都不需要去背,只需要理解原理,掌握要領,知曉程式,記住常用的規定就可以,有必要時查一下工具書。相信律師行業也一樣,
如果律師需要背條文,法官、公證員、仲裁員、檢察官、法學教師等從事法律教育、司法工作的,也要跟著背,語文老師就要背字典,英語老師要背牛津,地理老師要背地圖,歷史老師要背史記,醫生要背藥典,工程師要背規範,HR要背簡歷,造價師要背計價清單,會計要背準則……
顯然不可能,也沒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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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浩然晴天—法眼觀察
不會!
一、不需要背誦。
二、也不一定記得住。
三、就算背誦了法官也不一定能辨別真偽,反而製造麻煩。
四、電影看多了不適合請律師幫忙打官司容易引發誤會。
五、開庭斗的不是口角,斗的是功底,證據,爭論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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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菜一碟,但不是經常背,,找準了,講清楚法條更重要,智商高邏輯強的律師庭審代理詞,可以是一篇範文,甚至比電視劇中的臺詞還出彩,電視劇中的臺詞是編劇編出來的,不一定比實際生活中的好律師更出色,編劇不見得比律師高明多少,經歷過關鍵的一句話打贏官司的時刻,編劇能編出來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