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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峽大視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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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黃創義
在中國,公民的肖像權和隱私權受法律保護。只要發現你肖像權和隱私權受到了不公的侵害,你可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肖像權和隱私權也不侷限於智慧拍照手機普及的情況下,就是一般的照相,畫冊,炭畫,油畫,藝術畫達到與權利人高度迫真的受到侵害時法律都加以保護。
智慧拍照手機普及,反應出科學技術己滲透到人們的生活領域,給我們的生活增添了無盡的色彩,可以記錄生活美麗的瞬間,可以紀錄瞬息萬變的世界,可以把經驗,成果紀錄儲存以備待查,總之,智慧拍照手機給了我們諸多的便利。
手機攝影功能智慧化普及和提高,對隱私和肖像權如何保護?手機攝影攝像功能的智慧化程序加大,這是科學技術進步的標誌,並不針對拍攝所有人,功能也不僅是在人像攝影提高,很多功能越來越便捷,手機拍攝除了遠景、變焦、特寫等不能替代單反相機,其它功能都有擴充套件,講畫質層次都差距還遠。
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資訊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而且權利主體對他人在何種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對自己的隱私是否向他人公開以及公開的人群範圍和程度等具有決定的。
肖像權,根據侵害肖像權行為的自身特點,侵害肖像權責任構成,須具備三個要件: 1、侵害肖像權責任構成的首要條件,是肖像使用。 從嚴格的意義上講,肖像為肖像權人所專有,他人不得私自制作其肖像。但是,在各國立法及實務上,只是製作肖像而不予以使用,一般尚不足以構成侵害肖像權責任。 侵害肖像權中使用的肖像,包括一切再現公民形象的視覺藝術作品及其複製品。這種使用,並非僅僅包括商業上的利用,而是包括一切對肖像的公佈、陳列、複製等使用行為。商業上的使用和非商業上的使用,都可以是公佈、陳列或複製。 2、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而使用。 在一般情況下,侵害肖像權行為人的主觀形態表現為故意,這是因為肖像使用行為是行為人有意識的行為,通常不會因為不注意的心理狀態而誤用他人肖像。但是,並不排除過失侵害肖像權的可能性。 3、無阻卻違法事由而使用。 雖然未經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但如果有阻卻違法事由,則該使用行為為合法。 說到這裡已經很清楚,只要不是以營利為目的,比如畫冊供人欣賞,宣傳,出版的使用,都不允許,一般幾個人娛樂留影,出行紀念,不以廣告經營為目的,人物肖像沒有惡意丒畫坆擊,不影響本聲譽的都不構成侵權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