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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卿聽我說

    請問夫妻一方被對方騙著辦了離婚,事後才知曉,有什麼辦法幫助受騙的一方嗎?

    對方採取欺騙的手段辦理離婚,對方的目的是離婚,本質上是不想過了,受騙方求助,想要達到的目的是什麼呢?復婚已沒有了意義。索要損失的話,只有對方的欺騙行為造成了受騙方的損失才可以。

    對方的目的是離婚,採取欺騙的手段辦了離婚,是對方的目的達到了。

    對方之所以要離婚,是因為不想過了。對方之所以採取欺騙的手段離婚,可能是因為用正常的手段離不了婚。總之,對方跟受騙方已經沒有了感情,不然不會想方設法離婚。法律規定婚姻自主,離婚自由,只是對方採取的手段屬於欺騙,這一點讓人難以接受。

    一句話,無論對方採取什麼手段,離婚就是證明夫妻感情已經沒有了,這是事實。

    用欺騙的手段辦理離婚,欺騙方要對受騙方承擔哪些責任?

    如果受騙方在婚姻中沒有過錯,欺騙方採取欺騙手段離婚的,只要符合法定離婚條件,雙方的婚姻關係自辦理離婚登記時解除。如果離婚給受騙方造成了損失,包括財產上的損失等,欺騙方需要承擔賠償受騙方損失的責任;假設受騙方對離婚也有過錯的,適當減少欺騙方的賠償額度。

    因為離婚涉及財產的分割和孩子的撫養等問題,由於欺騙而產生不合理、不公平的情形時,因此造成的損失或損害,由欺騙方承擔賠償的責任。

    一方被對方欺騙辦理了離婚,如果受騙方不想離婚的話,該怎麼辦?

    婚姻是雙方感情的事,不能僅由一方一廂情願,所以,既然對方採取了欺騙的手段並且目的是離婚,婚姻此時對雙方的意義已經不大。即使勉強復婚,兩人已無感情,共同理想共同語言已不復存在,生活又要怎麼繼續呢?

    根據提問,不能猜測得出當事人是想復婚,還是想獲得因受騙離婚而造成損失方面的賠償。復婚的希望和意義不大,想要賠償的話則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

    綜上所述,我的看法是,被對方騙著離婚了,證明對方對你已經沒了感情,所以復婚對兩人意義已經不大,如果因為離婚對你造成了某些方面的損失比如財產損失等,可以提出證據要求對方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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