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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dadazhu2

    一般有三種

      ①以居住小區為規劃基本單位來組織居住區,由幾個小區組成居住區。

      居住小區是由城市道路或自然界線(如河流)劃分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並不為城市交通幹道所穿越的完整地段,區內設有一整套滿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基層公共服務設施和機構。以居住小區為規劃基本單位組織居住區,不僅能保證居民生活的方便、安全和區內的安靜,而且還有利於城市道路的分工和交通的組織,並減少城市道路密度。

      居住小區的規模一般以一個小學的最小規模為其人口規模的下限,而小區公共服務設施的最大服務半徑為其用地規模的上限。根據中國各地的調查,通常民,居住小區的人口規模為10000~15000人,用地為15~30hm2。

      ②以居住組團為基本單位組織居住區,即由若干個組團形成居住區。

      這種組織方式不劃分明確的小區用地範圍,居住區直接由若干住宅組團組成。住宅組團相當於一個居民小組的規模,一般為300~800戶,1000~3000人。住宅組團內一般應設有居民小組辦公室、衛生站、青少年和老年活動室、服務站、小商店(或代銷店)、託兒所、兒童或成年人活動休息場地、小塊公共綠地、停車場庫等,這些專案和內容基本為本組團居民服務。

      當然,居住區的規劃結構形式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組織和生活方式的變化、公共服務設施的不斷完善和發展,居住區的規劃結構方式也會相應地變化。常見的是居住區規模從小到大,內容由簡到繁,質量由低階到高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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