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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菩提樹下的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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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紅皂白灰
這種事情真的不好評論誰是誰非,建議你和前夫多點商量,畢竟涉及小孩的前途的事情作為一個父親是不至於會完全坐視不理的,只是能力大小及關照意願大小而已。建議雙方多體諒對方難處,不要試圖利益最大化,因為利益最大化可能根本解決不了任何問題,就算鬧上法庭,結果也只是會讓關係更惡劣而已。雙方都應該先給對方留點餘地吧,有時候一方太強勢的結果就是對方也會用對等方式對待,最終問題更復雜甚至無解。現實中我見過一些準備離婚或離婚後的人在處理相關問題時方法十分極端,非要鬧到和仇人一樣,動不動就想利益最大化,想絲毫不給對方留餘地,這種做法確是十分不妥的。我見過的一對夫妻離婚前後的故事是這樣的:結婚幾年後,女方覺得男方各方面都不滿意(包括男方父母及男方收入等),接著分居兩地(女方從男方工作的城市跑回孃家)了。當然,也可能是女方在分居期間有外遇了,於是幾個月後便提出離婚,要求老實巴結的男方(外地技術男)離婚並給小孩撫養費(小孩一直在女方家,因為女方家想以此讓男方變成預設的上門女婿),比例是男方當時收入的60%,男方不同意,女方後來便以某親戚過生日為由將男方騙到女方居住地,脅迫男方簽下離婚協議,要男方放棄小孩撫養權並每月支付超過男方收入接近40%撫養費,男方當時為了逃離控制及避免受到暴力傷害確是違心的簽下離婚協議了,但大家認為男方在後續心理會不會有陰影?數年後,由於男方經濟上有問題,沒有給足撫養費,女方就以協議為由,各種責難,後來男方乾脆(從原來和女方一起工作的公司)離職跑到另一個省去了,也不給撫養費了……從某種意義上,男方也許做法過份,大家應該譴責,但如果女方一開始對男方不要那麼過份,給對方留點餘地,後續也不要那麼強勢,也許後續就不至於鬧到那麼僵……以上僅僅是局外人的見解,畢竟清官也難斷家務事,也有家家有本難唸的經的因素在裡面。所以,建議而已,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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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感謝邀請,可能每個人經濟狀況不同,如果你前夫無力扶養,或者不願扶養了,而你又力所能及,你可以自己養,畢竟強扭的瓜不甜,他不願意養,說明不愛了,既然不愛,他不會全心全意待她,作為母親,我覺得肯定是不放心自己女兒自生自滅的,如果你也沒有能力扶養,我覺得你可以和你前夫好好商量,你也儘可能的給點撫養費,那畢竟是你身上掉下來的血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