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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輝透過微博釋出律師函狀告網遊《我是渣渣輝》未經本人同意,擅自使用其形象作為商業宣傳,要求儘快刪除侵權內容,消除對張家輝本人帶來的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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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李英俊LOL手遊

    “大紮好,我係軲天樂,我四渣渣輝,探挽懶月,介四里沒有挽過的船新版本,擠需體驗三番鍾,裡造會幹我一樣,愛象節款遊戲。”相信這段廣告詞你一定見過無數次了吧?不過以後大家可能在也看到“我係渣渣輝”的梗了。

    近日香港著名演員張家輝在微博上正式發表律師函,狀告一款名為《我是渣渣輝》的網路遊戲,未經允許擅自使用自己的形象,要求相關主體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刪除相關侵權內容。看到這裡可能很多小夥伴都“懵逼”了,怎麼突然就侵權了呢?記得前不久網上到處都是“渣渣輝”的遊戲廣告呢,難道“渣渣輝”另有其人?好吧,這句話是老班長瞎掰的,其實文中說的“渣渣輝”指得就是張家輝。

    大家回想一下最近半年是不是在網上看不到“我是渣渣輝”的廣告了呢?

    那是因為張家輝早就於今年2月份就終止了與原先某頁遊的代言合同,目前也沒在為任何遊戲進行過代言,所以《我是渣渣輝》這款遊戲根本就是在“蹭熱度”。張家輝認為《我是渣渣輝》已經對他的肖像權、名譽權等構成了侵犯,所以要求他們必須儘快刪除侵權內容。

  • 2 # 小魔225694741

    而近些年名人類似的肖像,名字被侵犯的司法案例,屢禁不止。比如著名的籃球運動員喬丹,足球運動員馬拉多納等。都有未經允許而被不法商家用作宣傳和賣點的經歷。而我們消費者很多不明就裡的慕名消費了上述等侵權產品,不法商人從中獲得了實實在在的利益。

    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商人冒用名人肖像和名字,從事假冒偽劣,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非法生活動,再利用名人的肖像或者名字,欺騙消費者,讓消費者誤以為這些產品都是著名品牌,從而上當受騙。長此以往,必定會有損名人的形象和名聲。

    當然其中不乏見錢眼開,見利忘義的名人和不法商人沆瀣一氣,隨意代言,利用自己的名氣和形象坑害消費者,比如這些年層出不窮,鬧得沸沸揚揚的名人代言成被告的事件。

    所以我認為張家輝狀告這些唯利是圖的商家,是非常有必要的,一來可以維護自己的形象,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禁止不法商人利用自己的形象誤導消費者,避免消費者因此上當受騙。二來正本清源,讓不法商人為自己的違法侵權付出代價,讓他們知道天下沒有白費的午餐,投機取巧,不勞而獲是行不通的。

    三來也是對消費者負責,讓消費者明白,自己對授權使用自己形象是非常負責任的,不會隨隨便便,未經考察就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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