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報名(男兵)招收物件:
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滿18至22週歲(1998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畢業生,年滿18至24週歲;初中畢業文化程度青年,年滿18至20週歲。
上半年應徵報名: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及在校生,年滿18至22週歲;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2020年上半年女兵徵集,年齡放寬至23週歲。
下半年應徵報名: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和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及在校生,年滿18至22週歲。
上半年應徵報名:1月10日 至 2月15日;
下半年應徵報名:4月1日 至 8月15日。
應徵報名提示:男兵報名前須完成兵役登記 。
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士官工作規定(參動[2010]9號)第二章
招收的條件
第七條 招收物件所學或者從事的專業應當符合部隊需要。其中,招收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其專業所在高校已開展職業技能鑑定的,應當取得國家頒發的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招收的高階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畢業生,應當取得國家頒發的高階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招收的其他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應當是從事生產、維修武器裝備工作的專業技能人員,且在技工學校或專業技術學校接受本專業培訓滿二年,從事本專業工作滿一年,取得國家頒發的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第八條 招收物件的政治、身體條件,按照義務兵有關規定執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學校、高階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畢業生應當未婚,男性不超過二十四周歲,女性不超過二十三週歲;其他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不超過二十八週歲;因特殊情況需要放寬年齡的,在下達年度招收士官計劃時另行確定。
第九條 中共黨員、省級以上勞動模範、國家科技進步獎獲得者、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優先予以招收。
應徵報名(男兵)招收物件:
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滿18至22週歲(1998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出生);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畢業生,年滿18至24週歲;初中畢業文化程度青年,年滿18至20週歲。
應徵報名(女兵)徵集物件:上半年應徵報名: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及在校生,年滿18至22週歲;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2020年上半年女兵徵集,年齡放寬至23週歲。
下半年應徵報名: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和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及在校生,年滿18至22週歲。
全國徵兵(男兵)2020年應徵報名時間:上半年應徵報名:1月10日 至 2月15日;
下半年應徵報名:4月1日 至 8月15日。
應徵報名提示:男兵報名前須完成兵役登記 。
擴充套件資料直招士官年齡延伸說明: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士官工作規定(參動[2010]9號)第二章
招收的條件
第七條 招收物件所學或者從事的專業應當符合部隊需要。其中,招收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其專業所在高校已開展職業技能鑑定的,應當取得國家頒發的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招收的高階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畢業生,應當取得國家頒發的高階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招收的其他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應當是從事生產、維修武器裝備工作的專業技能人員,且在技工學校或專業技術學校接受本專業培訓滿二年,從事本專業工作滿一年,取得國家頒發的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第八條 招收物件的政治、身體條件,按照義務兵有關規定執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學校、高階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畢業生應當未婚,男性不超過二十四周歲,女性不超過二十三週歲;其他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不超過二十八週歲;因特殊情況需要放寬年齡的,在下達年度招收士官計劃時另行確定。
第九條 中共黨員、省級以上勞動模範、國家科技進步獎獲得者、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優先予以招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