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卡爾人力社保
-
2 # 打工作家劉金山
工地活很危險,每年有幾百萬人遭遇工傷。所以,從工地上班第一天起,老闆會馬上買工傷保險。
出了工傷後,由社保賠一切錢,減輕了老闆負擔。
但是,有些老闆不懂法,沒有買工傷保險,出事後,不想賠幾十萬元。
遇到這種情況,馬上通知家人,到工地理論,用手機錄下影片當證據,到法院告他,可以拿到賠償。
骨折或骨裂賠6萬元左右。
多處骨折賠12萬左右。
內固定賠12萬左右。
以上都是淨錢,除去一切開支。
老闆不管,我們就要依法維權。
首先要去申請工傷認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從題主情況看,在工地上班時出事故導致骨折,應當是標準的工傷。
發生工傷後,用人單位應在一個月內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用人單位不申請,工傷職工或親屬可以在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後,要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確定傷殘等級,享受相應工傷待遇,包括治療費用和傷殘補助金等。
這裡還要注意兩個問題。
一是題主是否與老闆也就是用工主體簽訂過勞動合同。如簽訂過就好辦,如沒簽訂過,申請工傷認定時需要提交證明有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比如工資條,工作證,人員花名冊等。
二是用人單位有沒有給題主參加工傷保險。工傷保險是用人單位繳費,職工個人不繳費。如參加了工傷保險就依法享受待遇。但是從題目情況看,老闆不願管,很可能是沒參加工傷保險。對此,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社保機構再向用人單位追償。
以上是維權的大概依據。實際操作中可能還會遇到不少困難和問題,但是道理在我們這邊,不要怕,越怕老闆越囂張。
總之,先申請工傷認定,後面按程式走,發生爭議可以提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