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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710316692987

    “我好久沒來這間餐廳 沒想到已經換了裝潢 角落那視窗 聞得到玫瑰花香 被你一說是有些印象。” 林宥嘉的《說謊》。 離第一次聽到這首歌已經過去了五年。 五年來,第一次到異地求學,第一次面對無力至極的分手,第一次獨立生活,第一次潦倒落魄,第一次知道愛是多麼辛苦的一件事。 第一次明白人生有兩痛,愛別離,求不得。 這首陪我走過了很多個路口,初聽只是腔調哀婉的歌,沒想到在後來讓我越來越難割捨。 四十一句歌詞,句句謊言,心酸不能更盛。 還記得mv的開頭,一聲旁白響起“說謊的人,要吞一千根針哦”而在歌曲的後半段副歌的高潮,穿插著過往回憶片段的畫面,鏡頭前黃色襯衫的林宥嘉,一邊唱著: “我何必說謊,你懂我的,我對你從來就不會假裝” 一邊輕輕捏著一根針,反覆端詳。 這首單論詞曲都不能算頂尖的情歌,卻唱盡了人心裡宴會已散,我卻未走的苦楚。 還記得第一次與她徹聊半夜的兩點半,同她約好第二天一起電影的那個凌晨,我從網咖走回家的路上,天上飄下如毛細雨,整個凌亂不堪的街道在我眼裡都洋溢著初夏的氣息。 一整夜的輾轉反側,不能入眠,早起手忙腳亂的挑選褶皺的褲子,刷了兩次遍牙仍舊抑制不住激動和緊張。 我還記得那個商廈都還未全部營業的上午,那個灰濛濛卻跳躍著清新雨氣的四月中旬,提著一杯熱豆漿,站在地鐵站外,看著她黑色披肩的髮絲和那張笑臉一點點從視線盡頭的電梯口出現,靠近,走進我世界的自己,心裡的快樂簡直要灌滿全身。 所以我也清晰的記得那家實在不算高檔的餐廳,地下一層左手邊拐角處的那張桌子,究竟有多漂亮。 她坐在我對面時,我可以看見整個餐廳清晨的樣子,看見天窗外嫩綠的枝丫,看見她故作輕鬆紅著臉點著什麼都沒有的手機螢幕,看見世間的忙碌和我們兩個人享有的靜謐時光。 我記得東西並不多了,沒能留住結尾,但至少那天的美好,我一輩子也忘記不了。 所以這首歌的結局我不在乎,它的悲傷我也已經可以熟視無睹,唯獨聽到 “我好久沒來這間餐廳”的時候,心裡的快樂和難過會抽走空氣一樣讓我呼吸困難,聲音嘶啞。 朋友們都說。 “哥們就是服你,分手不拖泥帶水,也不要死要活。是不是早忘了?” “嗯?你說誰啊。” 誰啊。 在我心裡除了你還有誰啊。 我一點也不喜歡說謊這首歌。 我是個感情騙子,也騙了你。 我們分開哪裡有兩年。 你給我的帽子和眼罩和親手做的沙瓶我沒有放在床頭櫃。 那家餐廳的地址我不記得,也沒去過。 我早忘了你嘍。 我還能喜歡上別人。 我不喜歡你。 我一點也不想你。 你看。 我呀,早就不愛說謊了。 你別回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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