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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菩提新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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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明法天下
是否有效,需要稽核的是購買當時是否符合條件。比如限購政策,比如是否有產權證,是否過了當地規定的上市期限等。所以安置房買賣風險較大,如有條件不建議購買。
鑑於安置房一般情況下,賣家未有產權證,買賣到登記也有很長的時間,所以也沒法進行合同公證!
但是合法簽訂的民事合同合法有效,除非違背法律強制性無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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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產精英
先說下什麼是安置房: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專案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後才可以進行,這時的過戶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別之處。安置的物件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徵拆遷房屋的農戶。隨著城市建設發展步伐的進一步加快,政府儘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斷滿足拆遷戶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按中國目前的國情,購買沒有產權安置房所簽署的合同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因為國家明令禁止小產權房子上市交易,你這往大了說也是頂風作案啊。
但是我所經歷過的買這種安置房主要就是圖便宜,位置好。身邊有個朋友買這種房子在原所有人的村裡和開發商那直接把過有人名字改成自己的了,後來拆遷的時候也理所應當的得到了賠償,而且還是和村裡的村民享受的補償標準一樣。如果賣給你房子的人也能這樣做,還是可以考慮買的。
安置房國家不禁止買賣,但是規定了一個安置房產權登記發證之後的產權交易登記限制期。限制期內,雙方透過自願平等協商達成的買賣交易合法有效。但是,根據國家規定必須在限制期屆滿之後才能完成房屋產權交易登記並依法繳納各種稅收之後,買入方才真正合法擁有該房產。如果在房產交易登記限制期內進行房屋買賣,這幾年中存在的各種變數將可能影響雙方最終履行交易登記的義務,存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