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娛樂先鋒集結號
-
2 # 醉心創作
首先是“物以類聚”規律的再一次驗證。大家都吃的同一碗飯,抬頭不見低頭見的,認認關係,互相吹捧吹捧,以此為敲門磚認了門子好為以後發展鋪路,是一件本小利大、有百益而無一害的大好事,幹嘛不為呢?
其次演藝圈水很深,沒準一不留神就會觸礁翻船,而認了關係,多了個朋友就多了條路,沒準其會成為你的救命稻草。這其實是為自己投保,早修退路的明智之舉。
從本質說,最最關鍵的是“藝人”本身是個很容易“一”(一飛沖天、一路高歌、一朝成名、一鳴驚人、一夜串紅、一戰功成……)的群體,所以說這裡面其實有很大的投機成分,就像許多人關注彩票,夢想著有朝一日分塊蛋糕。
此情可理解,恐難遂人願。
藝人與藝人之間相認,實際上就是一種關係的維繫,也可以說是打破彼此隔閡最好的辦法。
要知道,藝人與藝人的認識時間一般都不會很長,要不是因為一同參加活動、節目或者拍戲,很難會聚集在一起,既然有機會認識,如果兩個人很投機,就可以相互留下聯絡方式,但是基於藝人工作特殊的原因,彼此之間即使有聯絡方式也不會有太多交往,所以聯絡方式顯得沒有那麼重要。
但是,彼此之間如果建立了某種關係,那就變得不一樣了,比如鹿晗和鄧超之間用詼諧的父子關係來促進感情,還有歐弟離開《天天向上》後,在一檔真人秀節目中相識了郭德綱,隨後兩人建立了師徒關係,這樣歐弟與郭德綱的關係就變得微妙起來,要不然離開節目錄制後兩人就沒有什麼交集可言了,現在他們不但有合作,還經常會聚在一起聊聊事業。
所以說,藝人與藝人之間建立互認的關係能有效促進彼此的情感,也是藝人在娛樂圈能夠長久發展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