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 臣功再欣 規 格: 12包 單 位: 盒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32026469號(蘇衛藥準字(1994)第396701號) 成分:複方鋅布顆粒劑 性狀: 本品為白色或淡黃色顆粒和粉末,味甜 適應症: 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鼻塞、等症狀的對症治療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包,一日3次。 12歲以下小兒用量見下表: 年齡(歲) 體重(公斤) 一次用量(包) 次 數 2-3 12-14 1/3 若發熱或疼痛不緩解,可每隔4-6小時再服一次,24小時內不超過4次 4-6 16-20 1/2 若發熱或疼痛不緩解,可每隔4-6小時再服一次,24小時內不超過4次 7-9 22-26 1 若發熱或疼痛不緩解,可每隔4-6小時再服一次,24小時內不超過4次 注意事項: 1.本品為對症治療藥,不宜長期使用,用藥3-7天,症狀未緩解,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2.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 3.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4.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60歲以上、支氣管哮喘、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礙(如血友病)、甲狀腺功能亢進、前列腺肥大、幽門十二指腸梗阻、青光眼。 5.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壓。 6.3歲以下兒童用量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禁忌】: 1.對其他非甾體抗炎藥過敏者禁用。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3.對阿司匹林過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與其他解熱。鎮痛、抗炎藥物同用時可增加胃腸道不良反應。2,本品與肝素、雙香豆素等抗凝藥同用時,可導致凝血酶原時間延長 3,本品與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藥物同用時,能使這些藥物 4,本品與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時,後者的排鈉和降壓作用減弱降壓效果。5.如正在服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謂諮詢醫師或藥師
商品名稱: 臣功再欣 規 格: 12包 單 位: 盒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32026469號(蘇衛藥準字(1994)第396701號) 成分:複方鋅布顆粒劑 性狀: 本品為白色或淡黃色顆粒和粉末,味甜 適應症: 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鼻塞、等症狀的對症治療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包,一日3次。 12歲以下小兒用量見下表: 年齡(歲) 體重(公斤) 一次用量(包) 次 數 2-3 12-14 1/3 若發熱或疼痛不緩解,可每隔4-6小時再服一次,24小時內不超過4次 4-6 16-20 1/2 若發熱或疼痛不緩解,可每隔4-6小時再服一次,24小時內不超過4次 7-9 22-26 1 若發熱或疼痛不緩解,可每隔4-6小時再服一次,24小時內不超過4次 注意事項: 1.本品為對症治療藥,不宜長期使用,用藥3-7天,症狀未緩解,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2.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 3.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4.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60歲以上、支氣管哮喘、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礙(如血友病)、甲狀腺功能亢進、前列腺肥大、幽門十二指腸梗阻、青光眼。 5.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壓。 6.3歲以下兒童用量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禁忌】: 1.對其他非甾體抗炎藥過敏者禁用。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3.對阿司匹林過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與其他解熱。鎮痛、抗炎藥物同用時可增加胃腸道不良反應。2,本品與肝素、雙香豆素等抗凝藥同用時,可導致凝血酶原時間延長 3,本品與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藥物同用時,能使這些藥物 4,本品與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時,後者的排鈉和降壓作用減弱降壓效果。5.如正在服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謂諮詢醫師或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