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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省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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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東恩源律師事務所
最近有一位創業者找到有律諮詢,他目前在做一個醫療O2O專案,是有關肺癌治療的,這個專案想要做起來,最核心的問題就是醫生資源。
他認識某大醫院的一位專家醫生,兩位私交很好,這位醫生也有創業的想法,手裡也有各大專家醫生等資源圈子,兩人初步達成了合作創業的意願。
現在問題是,該醫生以資源作為出資的情況下,該如何分配他的股權呢?
有的公司在創業時,專案想要發展起來,需要有一定的資源,這些資源一般都掌握在特殊的人群手中,也就是作為的資源合夥人。
資源合夥人的股權設計,有三種模式。傳統模式,一方給資源,一方給現金,這也是最簡單的方式。第二種,給點乾股,找人代持。或者是業績期權的方式。第三種,分配股權。
對於資源合夥人來說,由於資源無法明確或者是無法量化的,如果對方能接受現金,當然是做好的選擇。
上述案例中的資源合夥人是專家醫生,這種合夥人的特點就是,他可能不差錢,不是簡單的想拿資源換錢。
那麼第二步可以採用業績期權,設定一定的業績標準,如果將來他達到了這個標準,就有機會兌現或者行使期權。
最後一種可以考慮註冊股。但是上述案例中的專家醫生,並沒有打算從醫院辭職,也就不會全身心的投入這個醫療專案。
類似於這樣的兼職型的資源合夥人,一般情況下是不能讓其成為工商註冊的股東的,因為會有資源不能兌現的風險。
由於醫生資源比較特殊,對於該專案來說,又非常關鍵,因此可以考慮給其一定的股權,但是要做出限制。
首先,要簽訂書面協議,約束雙方,保障自己的利益。
其次,股權分期成熟。
比如該案例中,創業者打算給到該資源合夥人10%的股權,那麼可以約定為股權分期成熟的,分三到五年的成熟期,達到一定的業績標準,才能給到每期的股權。
同時在章程中可以約定如果該合夥人未達到資源的承諾,股份要發生變動。
有很多專案,都是由於沒有設計好股權的分配模式,從而給將來的發展埋下隱患和潛在的風險,有時甚至會導致合夥人分崩離析,創業失敗。
回覆列表
1,在實體公司上架構一個股權公司,化繁為簡。
2,實體經營與股權公司各司其職,後者起到董事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