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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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心靈之音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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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頭怪牛
謝邀!又一個無知者的訴求!你的問題太幼稚了!世界上沒有任何關係比母子關係再近了!!除了血緣關係最近以外,就是情親關係了!首先是十月懷胎,再就是分娩之痛,懷抱餵乳,吃穿住行,從幼兒到一個兒童的成長,又從兒童到成年人的風雨,無不顯示了母親在兒子身上的偉大!!不管你是母親,還是孩子,你提出的這樣一個問題,就相當於自己在打自己的耳光!尤其要是一個兒子提出來的,更是忘本!沒有一點人性尊嚴了!你要再我身邊說這樣的話,提這樣的問題,我一記耳光就上了!太卑鄙齷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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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君154177930
母子是直系的血緣關係,無論協議怎麼寫,都改變不了基因傳承的基本事實。事實終歸是事實,不是說說和寫寫就可以改變的。
我們的法律體系中,從來也沒有哪部法律承認斷絕母<父>子關係的協議的有效性,因此,訂立繼絕母子關係協議是無用的,也是無效的,是多此一舉的徒勞。
有探求斷絕母子關係協議的書寫文字,不如想辦法去搞好母子關係。這不僅是化解紛爭,增進情感,更是能改變給別人留下的觀感,不會成為別人茶餘飯後的笑料,更不會成為別人以後幾年、幾十年間的反面教材。
親惰是一刀割不斷的紐帶。無論現在有多惱、有多恨,沒有出現重大的原則性問題,一經出現還仍會站在自己親人的一邊。
豬蹄子煮一百滾兒也是往裡勾不往外勾,不要因一時的糊塗讓別人看笑話。
家家都有一本難唸的經,正是親人之間接觸多,矛盾才會多。跟外人接觸少,利益的衝突就少。
母子之間打斷骨頭連著筋,想割捨開,斷絕聯絡,是不容易辦到的。弄瓢涼水澆澆頭,冷靜冷靜,別再做讓親者痛、仇者快的傻事了。
斷絕母子關係協議,在法律上屬於無效協議。中國民法規定,子女從出生到病死,他們和父母在法律上一直都存在親子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