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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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包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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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尋夢不語
惡意傳播病毒者本沒有必要同情他,在民間肯定沒人救治,隔離限制直至死亡,估計親人都不會原諒,過激的對其採取死刑也不過份!
然而,我們國家正在建設完善的法制社會,一切違法行為都不能繞開法律,傳播病毒無論是否惡意,首先他是病人,需要救治,本著人道主義原則他應享有病患者所應有的基本權利,我們不應該歧視!其次我們再說他應付的法律責任,該嚴懲的絕不姑息,像有的女性毒販,懷有身孕走私販毒,達到死刑判決的紅線卻最終判無期,感覺上還是判的輕了。
相信我們國家的法制建設會越來越好,越來越公開透明、成熟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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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仁玲
首先,要明確治病與判刑是兩碼事!
治病是人道主義的關懷,旡論是什麼樣的人,不管你好人、壞人,即使服刑坐牢的人也一樣,有條件能治好都會跟他治好。
當然如果病入膏肓無法治癒的是另一碼事,這是病死。這與行刑旡關!
而服刑是法律層面的事,是國家對犯罪分子給予的應有懲罰,是懲罰犯罪教育他人,是不會用病痛對其折磨使其致死!因此判處死刑的人,押解法場都要驗明正身呢!
綜上所述,我認為對惡意播病毒者,即使確定被判死刑,對其感染之病一定還會盡力治好。治癒後再按法律程式執行,該判死刑,絕不輕繞!這才體現法律的公正與尊嚴!
這種人渣,不必給他治療!太可惡了!直接死刑!在全國大疫情況下,反而傳播病毒、禍害民眾,就是我們全華人民的敵人!人人得而殊之!不可寬恕!是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