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爾伯格道德發展階段理論有三個水平、六個階段,具體如下:
這個水平的道德判斷,注重於人物行為的具體結果,還有跟自身的利害關係,共有兩個階段:
階段一:服從+懲罰
這階段的道德判斷來自於是否受到懲罰,只要沒有被懲罰,就是正確的,受到懲罰,就是錯誤的,受懲罰的行為都是好的,沒有自主的非善惡觀念。
階段二:相對的功利主義
這階段的兒童,其善惡評價來自於利益,有利益的就是好的。
特點:能瞭解、認識社會行為規範,意識到人的行為要符合社會輿論的希望和規範的要求,並遵守、執行這些規範,共有兩個階段:
階段一:人際和諧
此階段以和諧人際關係為導向,被人喜歡,受到讚揚,對別人有幫助,就是好的。
階段二:維護秩序
此階段服從權威為導向,服從社會規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法律的權威,以法制觀念判斷是非,知法守法。
特點:道德判斷超出世俗的法律與權威的標準,而以普遍的道德原則和良心為行為的基本依據,共有兩個階段:
階段一:社會契約
這階段會明白,法律、社會道德準則是一種社會契約,可以改變,他們不再使用單一的規則去評價人的行為,具有一定的靈活性。
階段二:普遍原則
此階段的是非判斷,不受外界的法律和規則的制約,而是以不成文的、帶有普遍意義的道德原則:如正義、公平、平等、個人的尊嚴、良心、良知、生命的價值、自由等為依據。
科爾伯格道德發展階段理論有三個水平、六個階段,具體如下:
前習俗水平(9歲以下)這個水平的道德判斷,注重於人物行為的具體結果,還有跟自身的利害關係,共有兩個階段:
階段一:服從+懲罰
這階段的道德判斷來自於是否受到懲罰,只要沒有被懲罰,就是正確的,受到懲罰,就是錯誤的,受懲罰的行為都是好的,沒有自主的非善惡觀念。
階段二:相對的功利主義
這階段的兒童,其善惡評價來自於利益,有利益的就是好的。
習俗水平(9歲-16歲)特點:能瞭解、認識社會行為規範,意識到人的行為要符合社會輿論的希望和規範的要求,並遵守、執行這些規範,共有兩個階段:
階段一:人際和諧
此階段以和諧人際關係為導向,被人喜歡,受到讚揚,對別人有幫助,就是好的。
階段二:維護秩序
此階段服從權威為導向,服從社會規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法律的權威,以法制觀念判斷是非,知法守法。
後習俗水平(16歲以後)特點:道德判斷超出世俗的法律與權威的標準,而以普遍的道德原則和良心為行為的基本依據,共有兩個階段:
階段一:社會契約
這階段會明白,法律、社會道德準則是一種社會契約,可以改變,他們不再使用單一的規則去評價人的行為,具有一定的靈活性。
階段二:普遍原則
此階段的是非判斷,不受外界的法律和規則的制約,而是以不成文的、帶有普遍意義的道德原則:如正義、公平、平等、個人的尊嚴、良心、良知、生命的價值、自由等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