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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931173721557

      公司開股東大會跟該公司發行的股票價格上漲或下跌沒有直接關係,影響股價的一般都是股東大會的內容,股東大會在開之前一般不會影響股價。   就股市而言,概括地講,影響股價變動的因素可分為:個別因素和一般因素。個別因素主要包括: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其所處行業地位、收益、資產價值、收益變動、分紅變化、增資、減資、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供求關係、股東構成變化、主力機構(如基金公司、券商參股、QFⅡ等等)持股比例、未來三年業績預測、市盈率、合併與收購等等。   一般因素分:市場外因素和市場內因素。市場外因素主要包括:政治、社會形勢;社會大事件;突發性大事件;宏觀經濟景氣動向以及國際的經濟景氣動向;金融、財政政策;匯率、物價以及預期“訊息”甚或是無中生有的“訊息”等等。市場內因素主要包括:市場供求關係;機構法人、個人投資者的動向;券商、外國投資者的動向;證券行政權的行使;股價政策;稅金等等。

  • 2 # 使用者2330099431147

      1.分紅(年度或半年度)

      2.重組(突發性的臨時通知)

      3.例行公事

      股東大會有三種:

      1、法定大會

      凡是公開招股的股份公司,從它開始營業之日算起,一般規定在最短不少於一個月,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的時期內舉行一次公司全體股東大會。會議主要任務是審查公司董事在開會之前14天向公司各股東提出的法定報告。目的在於命讓所有股東瞭解和掌握公司的全部概況以及進行重要業務是否具有牢固的基礎。

      2、年度大會

      股東大會定期會議又稱為股東大會年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通常是在每一會計年度終結的6個月內召開。由於股東大會定期大會的召開大都為法律的強制,所以世界各國一般不對該會議的召集條件做出具體規定。

      3、臨時大會

      股東大會臨時會議通常是由於發生了涉及公司及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無法等到股東大會年會召開而臨時召集的股東會議。

      關於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條件,世界主要國家大致有三種立法體例:列舉式、抽象式和結合式。中國採取的是列舉式,《公司法》第101條規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股東會:

      (一)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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