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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月月馨馨的麻麻

    合夥開店的比例首先應當按原始投資比例來佔股,比如四個人3322的原始出資,那就應當按照3322的投資比來分股份,如果有特別的地方,比如干股,那除去幹股比例後另外核算!

    注意的地方~

    1.合同!合同一定要擬訂詳盡,所有合夥人簽字,避免以後不必要的矛盾點!

    2.分紅,根據店裡的經營情況,每月,或是每季度,每年,看具體情況,透過會計的核算拿出一定分紅,餘下的錢用於日常開支,工資發放,維持店內正常運轉!

    當然也有複雜點的情況,但是這個就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重點就是要到達一致,再次強調一下合同!至於分紅,就要根據店裡的經營和當初擬訂的合同來了!

  • 2 # 滷味二把刀

    你好,你的這個問題是很多合夥考慮的問題,其實這個問題這樣考慮是不夠的,“合夥前是親人,散夥後是仇人”的不稀奇,所以,我把我的想法分享給你你看看。

    如何分工?

    我們對經營管理理解的不夠,我們借鑑下最早公司的運作模式,股東出錢,經理幹活,股東的優勢是有錢,經理的優勢是有專業能力,負責經營管理幫股東賺到錢,而我們現實的合夥,既出錢又出力,這點分不清,成了問題根源,守攤的覺得不守攤的不盡力,不守攤的覺得守攤的霸權,可能佔有公家資源,我的建議,儘量找人做,定目標,達到了高工資,達不到對結果負責,如果股東參與守攤,按照僱傭人標準要求。

    退出機制如何設定?

    我們大家關注的願景,是好的,不去考慮增資,中途退出,擴張後股權分配,引入股東,甚至破產……,必須在合作初始階段就確定這些,如果增資怎麼做?如果破產如何清算?根據具體情況,自己來定,有點像之前我們說的醜話說前面,這些都約定好再考慮投資。

    股權分配

    一般的股權分配是根據投資額比例分配,之前,也說過,股東和管理儘可能分開,參與管理也視為員工,儘可能將比例體現在註冊資本里,將店裡的營業收入存到公共卡里,財務日清,至少一月清算一次,方便下一步的決策,分紅一般是淨利潤分,按照參股比例分配。

    所有的機制健全了,各行其是,各負其責,才能做好,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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