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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孫子李兵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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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易人力資源
企業管理中,當我們試圖激勵他人時,我們會嘗試透過許諾獎勵(例如獎金、升職、積極反饋和當眾表揚)來喚起他人的喜悅預期,或嘗試透過懲罰的痛苦來警告他人(降職、負面反饋、當眾批評)。但有一點人們始終沒有弄清楚:我們應該採用哪一種方式,胡蘿蔔還是大棒?以及什麼時候採用?針對這一問題,本文將哈佛商業評論2017年第11期文章《獎勵和懲罰,哪種方式激勵員工更有效?》中觀點總結如下:
1、神經科學認為,就行動激勵(例如增加工作時長或撰寫優秀的報告)而言,獎勵往往比懲罰更有效。反過來,當人們嘗試阻止他人去做某件事情(例如防止人們分享重要資訊或因將機構資源用於私人用途)時,我們會得到同樣的結果。也就是說,懲罰更有效。原因與我們所處世界的特徵息息相關。
2、如果要在生活中獲得獎勵,不管是櫻桃派、愛人還是升職,我們通常需要採取行動,去處理此事。因此我們的大腦已經適應了這種環境,即獲得獎勵的最佳方式便是採取行動。當我們希望得到某種好處時,大腦會釋放“行動”訊號。這一訊號源於中腦深處的多巴胺能神經元,然後透過大腦傳至控制動作的運動皮層。
3、相對於透過降職或降薪來警告不盡人意的表現,似乎讓他人獲得積極的預期(可以每週在公司網站上公佈最有生產效率的僱員)可能在激勵方面更有效果。
總之,塔裡·夏洛特教授透過這一研究發現,我們需要有意識地克服試圖透過驚嚇的方式來迫使他人採取某種行動的習慣,而是應強調實現目標時能夠獲得的獎勵。
《孫子兵法》有講:“故令之以文,齊之以武,是謂必取。”
意思就是用懷柔的手段感化士兵,用嚴明的軍紀約束士兵,將帥一定會取得士兵的擁戴。
做企業也一樣的道理,獎勵就是“文”,懲罰就是“武”。
員工還沒有歸屬感的時候如果處罰太嚴厲,員工心裡就會有怨氣,不服從管理,這樣員工就難駕馭;員工已有歸屬感,但不能嚴格遵守規章制度,這樣的員工就乾脆放棄。
企業平時能嚴格要求員工,員工就會養成服從管理的習慣,企業平時不能嚴格要求員工,員工就會自由散漫成惡習。
所以對員工的管理,一方面加強企業文化建設,培養員工價值,提高員工的能動性;另一方面制定嚴格執行的決策和獎懲機制,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和紀律性。
企業獎懲的文武之道,缺一不可,更不可偏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