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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頓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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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德仁智慧財產權
醫院申請專利大部分以器械、衛生材料、藥物的配置工藝和方法等為主。在方法、中藥、藥物新用途以及生物材料等方面還有很大空間。
按照請求保護的內容,化學、生物、醫藥領域可申請的發明專利可以分為產品、方法和用途三類:
1、 化學產品。包括化合物,組合物,用適當的化學、物理引數和/或製備方法描述的化學產品。例如治療糖尿病的中藥組合物,一種從豌豆中利用酶解的方法獲得的抗氧化肽,具有某種功能的基因或蛋白。
2、 化學產品的製備方法,例如製備治療糖尿病的中藥組合物的方法;一種豌豆中酶解制備抗氧化肽的方法、製備某種功能的基因或蛋白的方法。
3、 化學產品用途發明。化學的醫藥用途如果以“用於治病”、“用於診斷病”、“作為藥物的應用”等等這樣的權利要求申請專利,則屬於專利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 項“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不能被授予專利權;但是由於藥品及其製備方法均可依法授予專利權。
因此物質的醫藥用途發明以藥品權利要求或者例如“在製藥中的應用”、“在製備治療某病的藥物中的應用”等等屬於製藥方法型別的用途權利要求申請專利,則可以授予專利權,例如化合物X作為製備治療Y病藥物的應用,基因A在製備診斷B病試劑盒的應用,蛋白C在製備治療D病藥物中的應用。
由於醫學領域還涉及生物材料,因此還可以申請涉及以基因、載體、重組載體、轉化體、多肽或蛋白質、融合細胞、單克隆抗體為主題的發明,權利要求可包括上述主題的產品本身,製備方法以及用途。請求保護的用途,如與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有關,應寫成“在製藥中的應用”、“在製備治療某病的藥物中的應用”。
· 醫療器械、裝置、系統· 醫用材料· 藥物及用途· 診斷試劑· 生物技術領域· 生物組織工程技術領域· 微生物· 動物模型及建立方法· 檢測方法· 監測方法、評價方法、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