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發生在2018年3月19號晚上9.40分左右,那時我開車上夜班,對面來了一輛小車,當時我眼前啥都看不見。會車過後,看見一個老大爺直接就在我車頭裡了,我緊急剎車,可是還是撞上了。事故發生後,我趕緊撥打120,110,把人送醫院後。搶救了兩天還是死亡了。這責任我付全責嗎?應賠償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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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淮北日月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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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德排律師
和我今天下午開的這個庭一樣,也是73歲,但是我這個案件受害人目前為植物人狀態。
你這個案件,責任劃分非常重要,如果是你的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你就涉嫌交通肇事罪,就不是單單的賠償那麼簡單了
如果說民事賠償,去世的情況下,專案有,醫療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喪葬費,還有一部分誤工費,其他的就很少了。如果有交強險,首先由保險公司承擔11萬的死亡賠償金,還有1萬的醫療費,這個是不分責任的。
這種情況一般是機動車主責,也可能全責,以交警的責任認定書為準。
不知道死者是城鎮戶口還是農村戶口?
先假定是城鎮的。
需要賠償的專案:
1、醫療費:也就是搶救費用。以醫院產生的費用為準。估計3萬。
2、護理費:搶救期間產生的陪護費用。估計600元。
3、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估計2.5萬。
4、處理喪葬事宜費用:一般是從受害者死亡到下葬期間,2-3人的誤工費、交通費、飯費。估計2000元。
5、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本案應當計算7年。 估計值4萬x7年=28萬
6、精神損害撫慰金。一般2-5萬,肇事方為單位的,酌情增加。估計3萬。
這樣的話,3萬+600+2.5萬+2000+28萬+3萬=37萬左右。
如果是主責,那就是37x80%=29.6萬如果全責,那就是賠償37萬。
另外提醒一下當事人,這種事情賠錢事小,如果主責或全責,肇事者要構成交通肇事罪,最好及時和交警以及死者方溝通,達成刑事諒解,不然的話很麻煩的。
補充一點。
一般車輛都是有保險的。
車方自己應賠償數額=(總賠償額-交強險賠償限額)x自己一方比例-商業險賠償限額。
這樣的話,賠償的數額就小多了。
以上回答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