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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吉月文

    外交官分成駐外使節和國內處理外交事務的官員兩種,下面分別進行分析。

    駐外使節在晚清的時候,並不受人待見,很多人把出任駐外使節看成與流放差不多的懲罰,因此避之而不及。道理其實也簡單,中國自古以來長期形成了中央集權體制,離權力核心越近,實際權力就越大。派到萬里之外的英國法國這樣的地方,就意味著遠離權力核心,未來的升遷幾乎是沒有機會的。而晚清時期依然有言官制度,很多駐外使節因為工作原因不得不和西方人頻繁交往,在這個過程當中出於互相尊重的需要,有時候也必須採用西方國家的禮儀,而這往往會成為國內言官,也就是御史們攻擊的物件。總的來說,駐外使節是一個吃力不討好的職位,所以當時沒有人願意做。

    既然沒有人願意去,那麼自然也就沒有什麼特別高的門檻標準。當代作為外交官必須要掌握的外語能力,在清代的時候根本不是考慮的物件,反而是一種劣勢。清政府會傾向於認為懂外語的人,往往接受了西方思想的毒害,所以不值得信任。因此,當時清政府的主要駐外使節幾乎都是不懂外語的。在處理事務的時候,都需要翻譯。

    除了駐外使節以外,在國內,早期並沒有專職的外交官員。鴉片戰爭之後,清政府確定了一個辦理夷務的分工責任。也就是外交事務的分管。由兩廣總督主辦,兩江總督協辦。這就是晚清時期非常有意思的地方辦外交的政治情況。在天津條約簽訂以前,清政府不允許外國來華使節進駐北京。所以當時很多外國使節只能在其他城市進駐或者沒有辦法派駐。而上海是當時領事最多的城市。按照清政府當時對接管理的原則,由道臺負責對接各國領事。因此在上海開埠,一直到天津條約簽訂以前。上海道臺實際上承擔了中國外交部長的責任。

    後來,在中央層面設立了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俗稱總理衙門,負責處理外交事務,一開始的時候由恭親王奕欣主辦。總理衙門後來改名為外務部。但實際上,無論是總理衙門還是外務部,往往不直接和外華人打交道。在晚清時期,和外華人打交道最多的就是李鴻章。很多外華人將他視為中國真正意義上的外交部長。

    由此可見,從國內管理外交事務的官員來看,有很多是因為習慣而形成的權力。並不是因為專業技術能力而被選拔成為外交官員。所以其選擇標準恐怕和一般官員的選拔標準並無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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