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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767156913043

    簡單地說,就是一切事物或一切現象的生起,都是相待(相對)的互存關係和條件,離開關係和條件,就不能生起任何一個事物或現象。因(Hetu)、緣(Paccaya),一般地解釋,就是關係和條件。佛曾給‘緣起’下了這樣的定義:若此有則彼有,若此生則彼生;若此無則彼無,若此滅則彼滅。這四句就是表示同時的或者異時的互存關係。

    舉一個簡單例子來說明。如師生關係:有老師則有學生,有學生則有老師,無老師則不成其為學生,無學生則不成其為老師。這是同時的互相依存的關係。

    如種子和芽的關係:因為過去先有了種子,所以今天才能有芽生;也因為今天有芽生,過去的種子才名叫種子,這是異時的互相依存的關係。從另一方面看,種子滅的時候也正是芽生的時候,芽生的時候也正是種子滅的時候,在這裡,芽和種子的生與滅現象又是同時的互存關係。

    總之,無論其為同時或異時,一切現象(法)必然是在某種互相依存的關係中存在的,沒有任何一個現象可以說是絕待(絕對)的存在。

    照佛教的說法,所謂互存關係,都是因果關係。從異時的互存關係來說,種子是因,芽是果,這是異時因果。從同時的互存關係來說,如以老師為主,則老師是因,學生是果;如以學生為主,則學生是因,老師是果,這是同時因果。

    這當然是簡單地舉例,其實因果關係是極其錯綜複雜的。從這一個角度看,這樣的因產生這樣的果;從另一個角度看,同是這個因會產生另外的果。如某甲,從師生關係看,他是乙的老師;從父子關係看,他是丙的父親;從夫妻關係看,他是丁的丈夫。

    以甲為因,則乙丙丁和其餘一切都是果,由此而看出一因多果;以其餘一切為因,則甲是果,由此而看出多因一果。實際上,沒有絕待的因,也就沒有絕待的果。世界就是這樣由時間上無數的異時連續的因果關係,與空間上無數的互相依存關係組織的無限的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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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句是在講12因緣法的因果.它是出於《雜阿含經》二六二、三三五及三五八經中所提的:“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 一.要了解這句經文.您得先知道什麼叫"12因緣".要不然這句經文就沒得講。

    十二因緣指由“無明”到“老死”這一段過程,因果相隨,三世相續而無間斷,使人流轉於輪迴而不能得出。(三世相續無間斷,是指以過去世的“無明”和“行”為原因,招感現在世的“識”乃至“受”等五者為結果;由現在世的所得到的結果,又生起“愛”“取”“有”三者,為現在世的原因;以此又招感未來世“生”、“老死”之果,如是迴圈,無有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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