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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同食

    以下食物是甲魚相剋的食物

    莧菜:鱉肉不宜與莧菜共食,這一說法在《金匱要略》、《飲膳正要》中都有記載。莧菜性微寒,味甘。《本草綱目》引述:“莧菜味甘,性冷利,令人冷中損腹”;鱉肉亦性冷。二者同食難以消化,甚者可形成腸胃積滯。

    黃鱔、蟹:甲魚與黃鱔、蟹是孕婦忌食的食物,孕婦吃了會影響胎兒健康。

    芹菜;甲魚與芹菜不能一起吃,二者同食可使蛋白質變性影響營養吸收。

    鴨肉:《飲膳正要》中記載:“鴨肉不可不能和甲魚同食。”醫聖孫思邈曾說:“甲魚不可合兔、鴨肉食,損人。”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解釋說,甲魚甘平無毒,鱉甲鹹平。“鱉性冷,發水病”,而鴨肉也屬涼性,所以鴨肉不宜不能和甲魚同食。久食令人陽盛陰虛,水腫洩瀉。

    豬肉:豬肉屬寒性食物,而鱉也是屬寒性,若將二者配食,會助長寒性,不利於健康。所以,鱉肉不宜與豬肉、兔肉、鴨肉等肉類配食。

    兔肉:《本草綱目》記載:“甲魚不可合兔、鴨肉食,損人。”兔肉屬寒性,而鱉亦屬寒性,若將二者配食,會助長寒性,不利於健康。

    桃:桃子忌與甲魚同食,桃子若與甲魚(鱉)一起吃,容易出現腹瀉;理由是,甲魚為“滋膩”補品,本來就不好消化,桃子又容易導致脹氣,兩者相加,身體自然會感到不適。

    鹹鴨蛋:中醫認為,鹹鴨蛋清肺火、降陰火功能比未醃製的鴨蛋更勝一籌,煮食可治癒瀉痢。但鹹鴨蛋不宜與甲魚同食,否則會引起胃腸不適。

    鴨蛋:>中記載:“鴨卵不可合鱉肉食之。”鴨蛋的食物藥性屬微寒,而鱉肉也是寒性食物,所以從食物藥性學的角度來說,二物皆屬涼性,不宜同食,特別是對素質虛寒的人來說,更應忌同食。

    橘子:鱉肉含有豐富的蛋白質,而橘子含果酸較多。若將橘子等含果酸豐富的水果與含蛋白質較多的鱉肉同時食用,水果中的果酸可使蛋白質凝固,影響蛋白質的消化吸收。所以,鱉肉不宜與橘子同時食用。

    芥末:《本草綱目》亦引述陳思邈說:“鱉肉不可合芥子食,生惡瘡。”這是因為,芥子氣味辛熱,能溫中利氣,白芥子辛烈更甚;而鱉肉屬寒性食物。二者一冷一熱,相配於人不利。

    冬筍:甲魚含蛋白質、碘、維生素很豐富,含有少量脂肪,尤其是甲魚的裙邊部分,富含膠質蛋白,有很好的滋陰效果。因甲魚有含蛋白質高、含脂肪低的特點,所以,非常適合老年人滋補之用。但冬筍與甲魚食則中毒。甘草二兩煎水服可解救。

    雞蛋:吃完雞蛋後吃鱉肉也會導致食物中毒。而鱉肉本身性滋膩,患有感冒或體內寒溼的人一般都不要吃。加上它性鹹平,孕婦跟剛剛生完BB後消化系統不好的人都不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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