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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來5毛錢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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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閒雲野鶴毛人同
客家人是否都是九遷十葬不知道?但是家譜確實有記載,南遷的時候是帶著先人的骨骸走難的,還發生因兵荒馬亂,骸骨撈亂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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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持魯班尺
我是江西贛州的客家人。你所說的二次葬俗雖有依據,但早已不存在了,且與我所知完全不同。二次葬在民國以前比較多,解放之後沒有了。產生的原因:
一是長輩死的年份不好,不宜下葬或是沒找到合適的墓穴;屍體用棺材裝好釘上,用木樁架起來(不能著地)放在附近的山上,並要蓋瓦防雨水浸蝕棺材,若干年後再抬走棺材下葬。
二是下葬後,因風水有問題,家裡出了詭異事情,不得已而重新擇地而墓穴遷葬,這實是無奈之舉。
葬下之後的遷葬分兩種情況:時間較短棺材未爛,把棺材一起抬走;時間長棺材爛了,只能把骨頭撿走(叫檢金)再葬。檢金時,在方形紅布上放幾片棕墊底,先檢腳指骨,依次向上把頭骨頭放在最面,然後紅布打結提到新的墓穴安葬。
客家地區多山多水,風土溫潤,陰宅多生蟲蟻,給後人帶來不祥。這種情勢下,遷葬(即二次葬)是必然的。客家人死後第一次安葬,選址、儀式等均較為簡單,待若干年後,子孫再擇吉日開墓地、拾遺骨、貯骨罈並於吉時吉地再次安葬,二次葬反倒更加隆重。民國《上杭縣誌·禮俗志》卷二十所載:“……為禍福所感動,歸咎於先墳,有一遷再遷屢遷者。”又明代嘉靖年間《惠州府志》記載:“長樂(今梅州五華縣)、和平(今河源和平縣)滋不忍棄親於土之說,有停柩期年、三年而後葬者,或葬不數年,惑於風水,啟土易棺,火化而改葬者。”再如梅州興寧:“納骨於瓦瓶,名曰金瓶,遷葬而之它……亦惑於地師,數數遷易。……”清代《嘉應州志》記載:“葬數年必啟視,洗骨,貯以瓦罐。至數百年遠祖,猶為洗視,或屢經起遷,遺骸、殘蝕止於數片,仍轉徙不已。甚且聽信堪輿,營謀吉穴。”清人張新泰《粵遊小志》載嘉應州(今梅州)一帶:“粵俗惑於風水……乃有既葬後,或十年或十餘年復出諸土,破棺撿骨,謂之洗金。”由上述引文可知,“風水”是客家人盛行二次葬的最主要原因。 臺灣客家人將二次葬稱為“撿風水”,梅縣丙村鎮客家人稱二次葬為“做風水”、“做地”。 在臺灣客家聚落,第一次喪葬時至今仍比較簡單,多有不正式立墓碑者,待三五七年乃至十餘年後,再擇吉日開墓,撿拾遺骨,重新正式安葬。臺灣、粵東、贛南等地客家素有“九葬九遷,十葬萬年”之說,即認為祖先遷葬的次數越多越好。客家又有“金甕一口,值得生龍穴”一說,意即該處風水再好,也寧願把祖先遺骨裝入金甕再葬,而不願把祖先一次就葬定一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