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是有過肩違例這麼一說的。 新規則:運球過肩不算違例。但注意,球過肩後必須從地上重新彈起後才能再去接觸球。否則就會出現走步或二次運球違例。(很多人球過肩後往往會有些附帶動作,就導致吹二次運球,真正願因不是球過肩)。
很明確地告訴你,運球過肩不犯規也不違例!!!
FIBA2004年籃球規則(最新)沒有對運球高度作任何限制,只是要求球不能在手中有明顯的停留,無論你在做什麼動作。運球過肩違例是以前的說法,不要受一些不懂規則的人誤導。以下是規則原文:
第24條 運球
24.1 定義
24.1.1 當在球場上已獲得控制活球的隊員將球擲、拍、滾或運在地面上,並在球觸及另一隊員之前再次觸及球為運球開始。
當隊員雙手同時觸及球或允許球在一手或雙手中停留時即運球結束。
在運球的時候球可被擲向空中,只要隊員用手再次觸及球之前接觸地面或另一隊員。
當球不與隊員的手接觸時,隊員可行進的步數不受限制。
24.1.2 隊員偶然地失掉和隨後在場上恢復控制活球,被認為是漏接球。
24.1.3 下列情況不是運球:
•連續的投籃。
•一次運球的開始或結束時漏接球。
•從其他隊員的附近用拍擊球來試圖獲得控制球。
•拍擊另一隊員控制的球。
•攔截傳球並獲得控制球。
•只要不發生帶球走違例,將球在兩手之間拋接並在球觸及地面前允許在手中停留。
24.2 規定
在隊員第一次運球結束後不得再次運球,除非在兩次運球之間他在球場上已失去了對活球的控制以後,由於:
•投籃。
•被對方隊員觸及球。
•傳球或漏接,然後觸及了另一隊員或被另一隊員觸及
很久以前是有過肩違例這麼一說的。 新規則:運球過肩不算違例。但注意,球過肩後必須從地上重新彈起後才能再去接觸球。否則就會出現走步或二次運球違例。(很多人球過肩後往往會有些附帶動作,就導致吹二次運球,真正願因不是球過肩)。
很明確地告訴你,運球過肩不犯規也不違例!!!
FIBA2004年籃球規則(最新)沒有對運球高度作任何限制,只是要求球不能在手中有明顯的停留,無論你在做什麼動作。運球過肩違例是以前的說法,不要受一些不懂規則的人誤導。以下是規則原文:
第24條 運球
24.1 定義
24.1.1 當在球場上已獲得控制活球的隊員將球擲、拍、滾或運在地面上,並在球觸及另一隊員之前再次觸及球為運球開始。
當隊員雙手同時觸及球或允許球在一手或雙手中停留時即運球結束。
在運球的時候球可被擲向空中,只要隊員用手再次觸及球之前接觸地面或另一隊員。
當球不與隊員的手接觸時,隊員可行進的步數不受限制。
24.1.2 隊員偶然地失掉和隨後在場上恢復控制活球,被認為是漏接球。
24.1.3 下列情況不是運球:
•連續的投籃。
•一次運球的開始或結束時漏接球。
•從其他隊員的附近用拍擊球來試圖獲得控制球。
•拍擊另一隊員控制的球。
•攔截傳球並獲得控制球。
•只要不發生帶球走違例,將球在兩手之間拋接並在球觸及地面前允許在手中停留。
24.2 規定
在隊員第一次運球結束後不得再次運球,除非在兩次運球之間他在球場上已失去了對活球的控制以後,由於:
•投籃。
•被對方隊員觸及球。
•傳球或漏接,然後觸及了另一隊員或被另一隊員觸及